周俊说,本案所涉及金额约2000万元,系2018年11月份,由郑爽方账户转至张恒账户。2018年至2019年期间,共计700余万用于双方生活、共同事业之中。2019年12月,张恒郑爽情感破裂后,郑爽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张恒归还欠款。由于郑爽方提起了诉讼保全,账户中余下的约1500万元冻结。
2020年11月,本案一审宣判,张恒败诉并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张恒方认为,涉案金额主要用于同居生活、事业花销,并不能以简单的借款关系理解,如何理解张恒、郑爽间经济往来的关系,系本案的争议焦点。
周俊律师强调,一直以来,网上有很多关系张恒的信息描述都是不准确的。张恒没有携款离开,更没有借高利贷。“这只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纠纷,不存在什么外界的高利贷。”周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