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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爆料知识:东营借贷纠纷官司,东营曹令令301案件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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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11月19日讯(记者 张小倩 通讯员 吕珊珊 于艳)11月19日,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辉、曹令令等24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保险诈骗罪、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至12月,李桂圆先后成立东营市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收购东营市瑞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并申请成为银行准入的汽车信用卡分期付款合作单位。在李桂圆、李辉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该公司通过向银行工作人员、车商及销售人员行贿、对外宣称“零首付购车”业务、私自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骗取贷款、强制搭售车险等手段,汽车分期付款担保业务量迅速增长。2016年10月份,李辉出面将具有暴力催收经验的曹令令召入润成公司,任命曹令令为催收部(后更名为风控部)负责人,负责贷款逾期催收工作,安排李静静负责风控部财务及管理工作。后通过他人介绍、成员相互拉拢、招聘面试等手段先后吸纳被告人王希同、宋佳明、张海波、魏宇航、曹新杰、曹占军、张帅帅、王强、张飞、张可辉、李小乐、郭辉、张弼弛、谭德栋、王学辉、许孝强、李超、曹维龙、薛涛、张凯龙等人成为风控部成员,在催收过程中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李桂圆、李辉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桂圆、李辉安排被告人曹令令、李静静指挥催收人员多次以购车人逾期缴纳车辆按揭款,GPS异常等为借口,通过到购车人、担保人、中介者家中或者将其带至指定地点后,以扣押车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跟踪、滋扰等方式强行向他人索要高额违约金、保证金、拖车费、停车费等费用;安排业务员向购车人收取手续费、担保费、资料费等费用、搭售车险赚取保险返利;安排被告人田金达、李勤勤指使公司成员通过银行贷款套现,或者更改购车人车贷合同手续费率骗取购车人本金等方式获利。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组织涉案人员有组织地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51起,欺压残害群众,其中非法拘禁罪15起,寻衅滋事罪6起,敲诈勒索罪26起,诈骗罪1起,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起,骗取贷款罪1起,非法侵入住宅罪1起,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在东营市汽车贷款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大。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东营区人民法院为未委托辩护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规范庭审和提高庭审效率,主审法官组织召开了四次庭前会议,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对审理案件程序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因本案社会影响重大,依法组成了7人合议庭。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合议庭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明确案件的争议焦点,确定了庭审举证方式、质证顺序和法庭调查重点,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庭审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案庭审预计持续十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