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车没存款
名下只有一套价值26万的房子
远不够清偿债务
就在被执行人想躺平的时候
法官查到了200万元的理财保险
眼见自己的“隐形财产”曝光
被执行人火速还款
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吗?
法官在查明真相后
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
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
处以2万元罚款!
案情回顾
陈某因股权转让纠纷诉至仲裁委,经仲裁委裁决,王某应向陈某支付股权转让款100万元。裁决生效后,王某未支付相应款项。陈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并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某抱着消极执行的态度,一直不露面,也不配合法院执行。经查询,王某名下没有银行存款和车辆,仅有一套小面积房屋,评估价为26万元,其余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陈某告诉承办法官蔡岩,王某肯定有财产,但不清楚财产线索。经多方打听,法官获悉王某平时爱好理财,这个消息让法官眼前一亮。通过查询,王某名下果然有多笔保险理财产品,价值近200万元。法官随即前往保险公司进行扣划。保险公司表示,王某有一笔保险单的价值为100万元,若现在进行扣划只能退回60万元。
秉着善意执行的理念,为了不扩大被执行人的损失,法官决定将扣划暂时改为冻结。随后,法官通知王某,如其在十日内不支付款项,法院将对上述保险单进行扣划,40万元损失由王某自行承担。王某得知自己的“隐形财产”被冻结后,态度立马发生转变,承诺会尽快筹钱。没过几天,王某就将100余万元的执行款汇至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考虑到王某认错态度较好,全部履行了还款义务,法官对其进行了训诫,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王某处以2万元罚款。
法官提醒
随着网络查控系统的日益完善,可查控的范围不仅有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还包括股票、债券、保险等。因此,被执行人企图通过购买大额理财保险规避执行不可取,应摒弃侥幸心理,积极配合法院,早日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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