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dié)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民国时期结婚证词》
这段民国婚书上的证词,如今也作为书写爱情誓言的范本,被人们反复摘抄、传颂。然那时的经典“情书”,并不仅此一篇。
该结婚证词读来朗朗上口,气氛活跃,让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了这对新人喜结连理时的热闹场面。在这一段精美的结婚证词中,作词人大量借鉴了《诗经》里面的经典诗句。
一、“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一句便是参考了《诗经·周南·桃夭》里面的诗句,其原文如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 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 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 宜其家人。
《诗经》认为,桃花灼灼是女子出嫁的标志,其中“夭夭”和“灼灼”指的都是桃花盛开时鲜艳茂盛的样子,在这里就借指新娘容颜美丽,就如三月的桃花一般。
二、“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一句参考了《诗·大雅·绵》中的诗句,其原文如下:
绵绵瓜瓞(dié),民之初生,自土沮漆。
《诗经》认为,瓜瓞绵绵则是子孙昌盛的象征。瓞,指的是小瓜,证词中祝愿这对新人的后代如同一根连绵不断的藤上结了许多大大小小的瓜 一样,希望瓜瓞绵绵,子孙昌盛。
整个结婚证词翻译成白话文的意思就是:不同姓氏的两家人联姻,在一起缔结婚约,喜结良缘,是门当户对的一对佳人。在今日这桃花盛开之际,正适合这对新人喜结连理。预料将来这对新人的后代一定能像瓜蔓绵延,子子孙孙世代繁荣昌盛。现在将白头到老的约定书写在纸上,像红叶题诗一样的天赐良缘,记载于鸳鸯谱上。以此证明。
中华民国时期(1912—1949年)结婚证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其样式更加美观,普遍绘有龙凤呈祥、鸳鸯戏水、富贵牡丹等吉祥图案;内容更加统一,大都内书结婚人姓名、籍贯、出生日期以及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等;材质更加丰富,除了纸质以外,还有丝绸、绢质、布质等;手续更加完备,在领取结婚证书时还需加贴印花税票,以证明婚嫁行为的合法性。
下面这张结婚证证书上内容为:葛庭燧,系山东省蓬莱县人,年二十八岁,民国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时生;何怡贞,系山西省灵石县人,年三十岁,宣统二年十月十三日时生。今由陆学善、杨承宗先生介绍,谨詹于中华民国三十年七月七日下午三时,在上海清华同学会举行结婚仪式,恭请胡敦复先生证婚。嘉礼初成,良缘遂缔。情敦鹣鲽,愿相敬之如宾,祥叶螽麟,定克昌于厥后,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结鸾俦,共盟鹫牒,此证。结婚人葛庭燧、何怡贞,证婚人胡敦复,介绍人陆学善、杨承宗,主婚人葛庭烜(吴有训代)、何澄。中华民国叁拾年柒月柒日谨订。
愿此时正在读这个结婚证(词)的你收获完美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