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州,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办理业务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今天就来给大家讲一下!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
2.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
3.无已申请未发放或已发放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符合其他提取条件。
办理资料
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原件;
属于自然灾害的,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受灾情况证明原件;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中行、农行、工行、建行、赣州银行、招商银行任一银行的卡(一类账户)或存折原件;
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须提供婚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卡)。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
2.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无已申请未发放或已发放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4.符合其他提取条件。
办理资料
相关部门出具的当年低保家庭在保情况确认表或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中行、农行、工行、建行、赣州银行、招商银行任一银行的卡(一类账户)或存折原件;
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须提供婚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