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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爆料解答:持刀抢劫判几年,男子持刀入室抢劫遭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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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入室抢劫致人死亡

仓皇逃脱,转展多地谋生

隐瞒罪恶娶妻生子

广西男子逃亡19年后终于落网了!

近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发生于2000年的入室抢劫致一对年轻夫妻死亡的案件,判决被告人林叶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合谋踩点入室行窃,捅伤二人致当场死亡

2000年8月6日凌晨4点左右,被告人林叶冬伙同兰某、覃某(均已判刑)分别携带牛角刀窜到原已踩点、观察好的河池市南桥市场下桥电厂宿舍区行窃。三人将宿舍区内建筑用的木楼梯绑长垫高后,架到新住宅二楼被害人韦某家的窗口,由林某、覃某扶住楼梯,兰某顺楼梯爬进韦某家中,在客厅的一条裤子口袋中搜得100余元现金及一包阿诗玛香烟。

兰某窜入卧室准备继续行窃时,吓到了在房间里睡觉的韦某、甘某两人。兰某即抽出牛角刀威胁韦某、甘某二人,在楼下的林某、覃某听见叫喊声后,覃某扶住楼梯,林某持刀顺着楼梯爬进韦某家,林某与兰某一起持刀威逼韦某 、甘某交钱,韦某被迫拿出一台手机和一台BP机交给兰某,林某则在屋内四处寻找财物。

兰某、林某想要对韦某 、甘某二人进行捆绑,遭到两人的反抗,韦某在反抗过程中被捅中胸部一刀,甘某在反抗中被兰某捅中数刀。甘某被捅伤后大声呼救,在楼下的覃某听见后即翻墙逃离现场,林某从楼梯爬下逃跑。兰某则继续在房内拦住韦某和甘某,不给二人开门呼救,掩护林某逃跑。

兰某等到二人倒地不动后,才从窗台爬楼梯逃跑,因无人帮扶楼梯,兰某从楼梯摔下,被赶到的群众当场抓获。最终,韦某、甘某当场身亡。

兰某被判死刑,覃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林某被判死刑缓刑2年

兰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于2001年被执行死刑。覃某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已刑满出狱)。2019年7月9日,林某在贵港市港北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被告人林某伙同同案人兰某、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劫取财物,并致二人死亡,林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林某参与合谋、踩点,并实施了持刀入户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但同案人兰某持刀直接捅刺被害人甘某致人死亡,又与林某共同致被害人韦某死亡,同案人兰某相对于被告人林某作用较大,故林某系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

林某伙同他人持刀入户抢劫并共同致二被害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林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林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经济损失23280元,赔偿韦某经济损失24683.2元,并对河池中院(2000)河地刑初字第10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兰某、覃某的赔偿总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林某:自己犯的错伤害了很多人,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犯罪终究受到法律的制裁,林某回想自己这20年的逃亡生活,说道:

当年年轻的自己,没有想到一次盗窃演变成了抢劫,甚至酿成命案。因害怕惩罚,潜逃外地,不敢回家乡。父母因自己背负命案,遭相邻非议,伤心过度,忧郁成疾,先后离开人世,一个好好的家,最后家破人亡。

在逃亡的日子里,自己拼命工作,安分守己;找了女朋友,生了孩子,可一想到自己隐瞒逃犯身份,妻子没有名分,孩子一天天长大,却因户口上不学,自己始终是惶惶度日,别人平常的幸福生活似乎离自己远在天边。我犯下的罪,伤害自己、家人,也伤害了别人,但世上没有后悔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