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养老保险、景区免票……诸如此类都是对老年人的照顾和服务。目前,在川的老年人能享受到的福利有哪些?未来还会有什么?1月17日,省政府官网公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部署实施21件照顾服务老年人的重要项目,从社会福利到生活保障,从日常起居到文化生活,从病痛治疗到精神照顾,事无巨细为养老兜底。
重度失能人员 根据等级确定支付标准
通过普惠的社会福利和医疗服务与照顾,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写在21条“为老”重点任务名录之中。其中医疗服务与照顾包括: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设立“家庭病床”等。
早在2016年6月,人社部就下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所需费用。
作为人社部确定的全国首批十五个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成都市政府已经出台了《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方案》,并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全市超过700万的参保人员将获得“五险”之外的这项全新社会保险制度保障。
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保障对象是经专业机构评定了失能等级的长期重度失能人员,根据评定的失能等级确定具体支付标准,平均支付水平在每月2000元左右。长期照护保险支付费用不是直接支付给失能人员,而是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或其他居家照护机构等服务机构,通过这些照护服务机构为失能人员提供机构照护或居家上门照护服务。
2020年后高龄津贴 普惠80岁以上老年人
从实施意见中可以看到,普惠老年社会福利写在“为老工程”的最前面,主要包括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文中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2017年5月四川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已经明确自2017年起在全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20年全省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根据该通知对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的规定,具有四川省户籍,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年满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
65周岁以上老年人 每年可以免费体检
值得一提的是,21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突出“细分”的特点,以针对老年人的医疗为例,实施意见制定了提高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水平,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健全老年人健康支持体系等多个项目。
其中,老年人健康支持体系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另外,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
养老同样也做了细致的分类实施项目,如居家社区养老、智慧养老、农村养老、养老产业等。此外,结合城市化发展和信息时代到来,照顾服务项目还包括发展适老公共交通,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教育等。
老年人随子女迁户口 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不愿意离开熟悉的家搬进养老院,仍然是大多数老年人的传统思想。实施意见也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
意见明确提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投靠愿意赡养的近亲属的,可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其余老年人可依法依规随子女迁移户口。迁入的老年人均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除基本生活保障外,更高层次的生活需求,也是照顾服务老年人的大事。诸如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区景点,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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