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一、开办费用具体包括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
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
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基本一致,均是在费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等
三、税务处理
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已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选择的原则是:如果企业在比较短的时间内(5年内)实现盈利,建议选择一次性扣除;如果企业在5年内不能实现盈利(累计),为了避免亏损不能在税前弥补,建议选择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期摊销,且摊销期限不低于3年。选择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期摊销与会计账务处理是否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