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暴力与侵犯时
未成年儿童常常是弱势群体
强制报告制度是最后一道防火墙
为他们竖起保护屏障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处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由于13岁智力残疾儿子在学校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被父亲以“管教”的名义打到鼻青脸肿。然而对于这种“暴力管教”方式给儿子和妻子带来的心理创伤,这名父亲却不以为意。
当母亲带着孩子来到上海市儿童医院就诊,根据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医院的强制报告联络员立刻给普陀区检察院未检办公室打电话反映情况。
鉴于本案中受伤的小男孩只有13岁且患有一定的智力障碍,他与母亲李女士在证据收集、法律知识等方面均处于弱势,两人也曾通过其他形式维权未果,父亲王先生的暴力行为仍在持续,因此普陀区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起诉,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发督促监护令,筑牢反家暴防线。
为了进一步对王先生予以依法训诫,检察官对王先生制发督促监护令,详细释明了督促监护令的制发依据,说明了不当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也围绕如何调整沟通技巧、改善家庭氛围、转变教育理念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并责令王先生接受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
类似的案件也不止一起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
徐医生在接诊时发现了
6岁女童身上的异样
主动履行了强制报告义务
帮助6岁女童揪出了身边的性侵者
据徐医生介绍,在发现女孩身体异样时,他既心疼又愤怒,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坏人揪出来。他第一时间留存了相关证据线索,并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终在经过警方侦查后,揪出了藏在孩子身边的性侵者刘某某,检察机关公诉后,刘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而这位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徐医生获得了主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奖金2000元。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据强制报告的案件线索价值、性质、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积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主体的奖励条件、标准、流程;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企业、个人等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办法》要求,对发现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但未及时报告,导致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因未及时报告导致案件证据灭失,影响案件侦查或定罪量刑的;因未报告导致未成年人身心损害进一步扩大的;引发负面舆情,在社会上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的行为等将被问责。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