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引起了各方面的焦虑,地方政府,尤其是房地产从业人员不断爆出“重磅消息”,不断放出风声,房市要回暖了,房价要大涨了,不断声嘶力竭地叫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但市场就是不买账,如今几乎可以说是哀鸿遍野。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人们真的不需要买房了吗?
在我看来,主要是因为银行的房贷规则太不合理,太霸道了。所有的市场风险全部落到贷款买房人头上,让贷款买房者不堪重负,无法忍受。
在房住不炒,房子日渐失去其金融属性的大背景下,有钱有房的人肯定不想买,不愿买。毕竟,房子不是萝卜白菜,不是衣服化妆品,想买就买,多买多用。同时,商品房也不是什么传家宝,它不可以成为祖业,实际上也就几十年的使用权而已。这样一来,只要坚持房住不炒,只要房子没有了金融属性,不能投机炒作了,有钱人,有房子的再买房子就没有意义了。政府也不可能允许甚至支持他们投机炒作。
所以我们的房地产市场主要是面向刚需。刚需肯定大量存在,没有房子想买房居住的人肯定不少,同时想改善居住条件的人肯定也不少。这些人绝大多数无力全款买房,他们必须向银行贷款,政府和金融机构实际上也鼓励他们贷款买房,于是不断降低房贷利率,不断降低房贷门槛。但为什么刺激不起他们贷款买房的兴趣呢?主要是因为房贷风险太大,而这种风险主要来自银行非常不合理,非常霸道的房贷的规则条款。
一方面,人们贷款买房时,银行将贷款直接发放给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将款项挪作他用了,破产了,楼盘烂尾了,贷款买房者拿不到房子,银行却没有多大责任,贷款者必须承担全部还款义务。照理说,既然是银行将贷款发放给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将款项挪作他用了,破产了,楼盘烂尾了,银行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向银行贷款买房者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可能监控开发商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贷款人拿不到房子,还要承担还贷义务,这公平吗?这合理吗?不!简直天理难容!
另一方面,既然银行在审批贷款时根据的是房子的总价贷款,那么,房子就应当是标的物而不是抵押物。也就是说,如果贷款购房人出现意外困难而不得不断供了,银行最多是没收没有房子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如果有余,则应当退回购房者,如果不足,则由银行自行承担。
这些实际上是全世界通行的房贷规则,只有我们的银行却高高在上,只顾自己的收益,而不愿意承担风险,把所有的风险转嫁给客户,转嫁给了贷款买房人,这明显极不公平,极不合理!在经济上行时期,人们还可以忍受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独立承担这种风险,经济下行时期,人们就只能望而却步了。大量的烂尾楼的存在令人触目惊心。
所以,只要银行不改变其太不合理,太霸道的房贷规则,政府再多的优惠政策,开发商再怎么声嘶力竭地叫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都没有多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