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国美电器要求员工签署承诺函,希望员工理解并承诺,自2022年10月起,公司在未来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里可能延时发放员工工资。国美电器在承诺函中表示,由于受到内外部复杂环境的重大挑战和影响,公司战略转型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
毫无疑问,国美电器要求员工签署“未来半年到一年可能延发工资”的承诺函,是一个典型的霸王条款,挑战了劳动法的规范底线,是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一种恶意侵犯。面对这份“不平等条约”,员工完全可以选择拒签,维护自己按时足额取得劳动收入的合适权益。更让人难以容忍的是,据一名员工透露,员工即便签了承诺函,也有可能拿不到工资。由此可见,国美电器炮制的这份承诺函,实为拖欠员工工资的“挡箭牌”。
人社部数据显示,2020年,各地人社部门共办结工资类案件5.5万件,为64.8万名劳动者追发薪酬65.2亿元,涉及人数及金额“双降”,同比分别下降22%、18%。911个企业和个人被列入欠薪“黑名单”。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仍有不少劳动者遭遇欠薪难题。国美电器要求员工签署“同意欠薪”承诺书,便是典型例证。可见治理欠薪,还需持续发力。
众所周知,如果员工拒签“同意欠薪”承诺书,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因而需要拿出很大的勇气和决心。相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在弱势地位,不仅要兢兢业业地工作,而且还要为保饭碗谨小慎微、提心吊胆。而用人单位完全掌握了劳动者的弱势心理,便更加肆无忌惮地施展其强势的一面,制定许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霸王条款,逼迫劳动者就范。可见,所谓的“同意欠薪”承诺书, 其实是一份厂方推卸责任和义务的“证明书”,更是一份强迫员工放弃劳动权益的“保证书”。
因此,针对国美电器要求员工签署“同意欠薪”承诺书事件,劳动保障部门及工会应及时介入,责令其废止这份侵权承诺书,维护员工劳动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大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使用人单位不敢欠薪、不敢违法。特别是,司法机关应提高“恶意欠薪入罪”的执行力,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为“打工人”保驾护航。
作者: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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