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债券业务各承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现将2016年商业银行柜台债券业务节假日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一、柜台记账式债券业务节假日期间休市安排
(一)元旦
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3日,休市四天。
(二)春节
2016年2月6日-2月13日,休市八天。 2016年2月14日(星期日)正常办理业务。
(三)清明节
2016年4月1日-4月4日,休市四天。
(四)劳动节
2016年4月29日-5月2日,休市四天。
(五)端午节
2016年6月8日-6月11日,休市四天。6月12日(星期日)正常办理业务。
(六)中秋节
2016年9月14日-9月17日,休市四天。9月18日(星期日)正常办理业务。
(七)国庆节
2016年9月30日—10月7日,休市八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正常办理业务。
二、储蓄国债柜台业务节假日期间安排
上述法定节假日期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照常办理提前兑取业务,如法定节假日为发行期,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除办理上述业务外,还应办理开户和发行认购业务。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