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鄂尔多斯市罕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2年3月3日收到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鄂尔多斯市罕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宋丽中),因鄂尔多斯市罕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20万元(鄂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因鄂尔多斯市罕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20万元(鄂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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