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本次个税法修改,拟新增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5项专项附加扣除。对此,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和朱明春、徐绍史、徐如俊、熊群力、张苏军、哈尼巴提•沙布开、卫小春、吕薇、韩晓武等9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都建议,个税还应该增加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在(草案)第6条专项附加扣除当中,我赞成加上‘老人赡养’”,陈竺说。
朱明春建议,专项附加扣除再增加两项:一个是赡养老人的支出,一个是婴幼儿照顾的支出,“这两项都非常贴合现在的实际情况。提倡尊老爱幼,这是中国的传统美德,现在抚养比在迅速提高,几个年轻人对着上面一堆老人,这个情况不加以考虑是不合适的。还有婴幼儿的情况也是如此,我国人口结构已经很不合理,现在已经放开二胎了,估计可预见的是将来还要鼓励生育,个税法不考虑到对婴幼儿的照顾,这也是不合理的”。
“建议增加赡养老人,或者叫孝老敬老专项扣除”,徐如俊说,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等专项扣除,主要是考虑到个人负担的差异性,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增加孝老敬老这个专项扣除,则可以体现税制的利益导向。现在一对夫妇面对四个老人,当然现在许多老人不需要子女在经济上赡养,更多的是需要子女在精神上的孝敬。正因为这样,不少人以工作忙、时间少、负担重等理由,把孝老敬老放到了一边。如果这次增加一份专项附加扣除,我觉得就是多了一份不能推托的义务和责任。增加这个专项扣除不一定花多少钱,但对于弘扬孝老敬老传统美德,所能起到的导向作用可能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