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信息,决定继续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政策包括继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和继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在继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方面,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在继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据悉,阶段性支持政策自2023年4月14日起施行,2023年12月31日(含)以前完成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均适用此次政策。
地产业界人士表示,住房公积金继续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利于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也有利于进一步拉动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 陈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