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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资深资讯:违章停车罚款怎么交,车辆违停被拖走要停车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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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杨先生去县城吃酒席,突然接到交警电话,称他的车由于违章停车被交警拖走,叫他去某停车场取车。

由于杨先生购车不久,没有处理违章的经验,于是询问交警具体怎么处理。交警告诉他直接去停车场取车就可以了,到了停车场交警会给那边打电话。

于是杨先生便乘坐出租车前往停车场,没想到自己比拖车先到。杨先生看到自己的车子后,在停车场门口向拖车司机询问能否取车。拖车司机告诉杨先生要进去停车场内部才能取车。


于是杨先生进入停车场办公室询问负责人,负责人告诉他需要缴纳230元费用。其中150元是罚款,80元是停车费,后面又改口说是拖车费。

当时天气比较热,杨先生又急着取车,就急忙把230元钱交了。交完钱后对方也没有提供任何收费凭据,杨先生遂对此费用产生异议,于是就打交警电话咨询。过了一会停车场负责人接到一个电话告诉杨先生,不交230的话就去刚才拖车的交警那里开单子。并提供了拖车警官的电话。

杨先生打电话过去后对方告诉他去县政府对面找他开单,于是杨先生乘车前往。开完罚单又乘车回到停车场。杨先生把违章单子给停车场负责人看了之后,他退还了杨先生230元,车子才取出来。

事后杨先生对交警的操作产生疑虑,当时自己就在停车不远的地方吃饭,为什么没有通知自己移车就直接拖走?既然交警认定违章停车罚款150计0分。为何不直接在询问取车程序的时候给出具罚单。而是让他直接去停车场取车,到了停车场却要收费230。而且停车场不给收据,更不能提供罚单。微信收款为个人收款码,账单显示为“爱车养车”。

当时停车场负责人解释含糊不清,一会说是停车费,一会说是拖车费。

该停车场每天拖过去好几辆车,不知情的司机估计都交了冤枉钱。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