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4日16时许,李某某、樊某某、王某、梁某某、余某某(女)、王某(女)等6人,在我县一高速公路涵洞内,因琐事对受害人魏某某(女)进行殴打致轻微伤,并拍摄视频网上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6日,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等6人处以行政拘留,由于该6人均系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不予执行,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案件发生后,教育、公安部门和妇联、团委等组织对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情绪安抚;对6名涉案人员集中进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法治教育。6名涉案人员监护人主动到医院看望受害人并赔礼道歉,其他相关事宜正在积极协商处理。
网上反映的涉案人员王某(女)的父亲王某某曾为甘谷县公安局“协警”的情况属实。经查证,2015年9月至2019年3月,王某某在甘谷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当辅警。在该案办理过程中,不存在影响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对于网上发布“我里边有人”等不当言论的非该案涉案人员苟某某(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进行了批评教育。
感谢媒体和广大网民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因该案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请广大网民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勿转发相关信息,避免受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甘谷县联合工作组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