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苏州市医保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税务局
三部门联合发文
对2021年度苏州市区(含吴中、相城)居民
医疗保险财政补助
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50元;
非就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50元(其中不享受财政补助人员的缴费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年1100元);
学生少儿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60元;
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0元。
图源:IC photo
根据相关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
非就业居民于1月至3月
学生少儿、大学生于9月至11月
申报缴纳下一结算年度的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示:
2021年度学生(少儿)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申报缴费期为2020年9月至11月,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少儿)于申报期内,通过代办学校(幼儿园)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享受2021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