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葡萄糖。一个常吃瓜常思考的理性选手。
今天想和大家聊聊最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郑爽阴阳合同事件,以及这件事引发的一连串娱乐圈“海啸”。
一、郑爽逃税手段详解,律师解读是否坐牢
首先说说大家可能最好奇的,郑爽到底干了什么。
前几天,张恒曝光郑爽违反“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行业要求,拍摄《倩女幽魂》时片酬为1.6亿元。
更严重的是,对于这笔收入,郑爽并没有按照规定上缴个人所得税,而是通过一系列行为偷税漏税。
为了规避行业要求,这1.6亿元被分成了两部分,其中只有4800万元被写在片酬合同中。
郑爽本人并没有签约专业的经纪公司,因此对于她的演艺收入不需要和公司按比例分账,全部都是她的个人所得。而如此巨大的数额,个人所得税税率达到了40%。
而这样的税率在郑爽一家人看来,是“不划算的”。为此,郑爽成为了郑爽妈妈为法定代表人的萃珊雯影视公司签约艺人,片酬打给公司。
个体工商户和独资合伙企业的最高税率只有35%,而作为企业,还可以把一些费用作为成本等合理相关费用在税前扣除。一番操作之后,这4800万收入需要缴纳的税率就下降到了21%。
而剩下的1.12亿,片方以增值的方式,投资给由郑爽妈妈实际控股的另一家公司。而作为投资行为,只需要缴纳0.05%的印花税。
这1.6亿几经运算、转手,最后落到郑爽口袋里时,少交的税额多达4100多万元人民币。
对于郑爽这一行为是否可能判刑,专业律师给出的回答是不会坐牢,补税后要承担巨额罚款。而张恒虽然是曝光人,但他对郑爽的行为是知情、共同犯事,因此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引发圈内连环反应,多位明星紧急注销工作室
显而易见的是,娱乐圈里不止郑爽一个人在这样做。
在郑爽出事的这段时间,网友们扒出,有多达75位一线艺人都注销了自己的工作室、或关联公司,总数近200家。
不过和大家想象的有一定出入,并不是郑爽被举报后才出现这一现象。大概从半年前开始,就有明星开始陆陆续续注销相关公司。
比如井柏然就曾在去年12月和今年2月分别注销了两家公司;白宇、沈腾、孟美岐和吴宣仪等人是在今年3月注销了自己的工作室;
4月“行动”的艺人们便多了起来,包括文章、唐嫣、邓超等人;在4月26号张恒实名举报郑爽的当天,魏大勋也注销了自己的工作室。
这一时间线,基本和郑爽张恒事件发酵的时间线重合了。不过在此之前就有少数艺人注销工作室,是巧合,还是有人提前听到了风声?
在这里我们就不得不提到,去年的“北京文化公司财务造假”事件。在那一次事件中,就网友对影视行业的营收数额、资金流向等问题表示了质疑。
而这个北京文化,正是向郑爽开出天价片酬的《倩女幽魂》(改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主投方。
最初郑爽张恒双方撕起来的时候,还有吃瓜群众猜测北京文化会不会起诉郑爽来赔偿损失。现在看来,卷入这件事的每一方都不无辜。
而去年北京文化财务造假事件始一曝光,估计就引起了一些明星们的“警惕”;而在郑爽被调查后,剩下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也坐不住了。
三、赵薇股权冻结引发怀疑,官方发声态度坚决
在目前这一众“榜上有名”的艺人之中,赵薇应该是除了郑爽本人之外,引发讨论最多的。
她不仅注销了多达14家关联公司,近两天又被曝出名下还有三家公司的数百万股权被冻结,被冻结的时间同样是今年四月。
应该不少朋友们都知道,这已经不是赵薇第一次摊上类似的事了。
之前她因为在“龙薇传媒”和“祥源文化”股权转让过程中,违法披露信息被证券所调查,最后被处以行政处罚。
而这一损害股民利益的行为,也让赵薇被数百人起诉。
虽然这一次股权冻结的原因暂且未知,但过去种种事件累积,让大众不禁纷纷猜测赵薇可能会是下一个被彻查的艺人。
同时官方也对这件事引起了足够的重视:在接到举报后,上海税务局立马开始了对郑爽调查。央视也多次对此发声,表示无论是谁,逃税必然“凉凉”;
国家广电总局、税务总局也公开声明,坚决严查“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行为。
四、范冰冰发文暗示“不公平”,王祖贤纳税模范形成对比
不过要说到偷税漏税的明星,大家也少不了想起范冰冰。
她正是因为此前有偷税漏税行为被封杀,补缴税款后作为劣迹艺人也始终没有机会复出。
在郑爽把娱乐圈搅得风风雨雨的时候,范冰冰也没有闲着,昨天她就点赞了一条网友动态。
该网友提到希可以望公布范冰冰之后补税的明星名单,不要只抓一个典型,有过类似行为的艺人应该全部公布并严厉整改。
网友发言没有什么问题,说的也是很多人的心声,但范冰冰这个赞却显得意味深长。而就在今天,她又自己发布一条动态暗示“不公平”。
她的心态不难猜测:同样都是逃税补税,自己难复出一直被骂,别的明星却能够继续拍戏、继续拿着天价片酬。这样的对比落差,范冰冰自然不会心平气和地接受。
并且就像网友们说的,只抓典型没有让其他人改正自己的行为,只是让他们藏得更深,找更多的“捷径”。
因此对于这一乱象,比起选择“杀鸡儆猴”,还是应该多管齐下,从行业生态整体入手治理。
但一码归一码,其他类似行为需要被严加管控,范冰冰本人的错误也不能就此抵消。因为她不仅仅有过违法的行为,而且作为公众人物给出了不良示范。
其他艺人也一样,只有更好地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才值得被大众喜爱。
就好比王祖贤,她多年拍戏兢兢业业,同时对于自己的每一笔收入都认真报税,也从没办过什么公司企业来避税。
甚至还因此登上过《纳税征税》月刊,被称为香港纳税模范。
回忆她当年饰演的聂小倩,再看如今郑爽逃税漏税拍摄《倩女幽魂》,不免让人觉得有点讽刺。
小像结语——
如今娱乐圈乱象带来的不好影响早已经超越了娱乐圈本身,对整个社会价值观都有不利影响,尤其是年轻一代。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价值观还未成型的时候,就被这样的日常迷花了眼,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够成为明星或者网红。
那些在作文本上写下“想成为科学家”、“想成为医生警察”的孩子们,也很少再见到了。
大众对郑爽事件的愤怒其实和“仇富”没有任何关系,有钱、挣钱都没有错,追求更好地生活更是人之常情。
我们之所以觉得被冒犯,是因为郑爽这类艺人为了一己私利,踩在了社会道德和法律红线之上。
作为演员,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时,应该不断提升个人业务能力与水平;作为公民,扮演自己的社会角色时,应该做到自尊自重、自珍自爱。
而这些,郑爽都没有做到。
其实不止演员歌手,社会上每一个敬业踏实的人都值得我们尊敬;但那些违法失德的艺人们,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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