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成都铁路公安处遂宁车站派出所接到遂宁火车站安检人员报警称,有旅客行李中有五把疑似管制刀具。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在该名旅客行李中经过检查发现一个箱子,内装五把刀具,刀身长度20至27厘米不等,刀尖小于60度,民警现场判明所有道具均符合管制刀具特征。
民警经过了解得知,该男子系一名日式料理厨师,其所携带的刀具均为日常工作时使用。民警向其讲明该刀具作为工具使用可以,但是带入公共场所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最终,遂宁车站派出所经鉴定,卢某某携带的刀具属于管制刀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刀具予以收缴。(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