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北京11月7日电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下简称"国财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助力国财国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记者:最高检在2020年曾发布过一批"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次又发布这两个领域的典型案例,出于何种考虑?
胡卫列: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这两个领域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建立之初四大法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特别点出的领域,可以说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最早的法定"责任田",必须坚决守好的"主阵地"。因此,我们较早就注意总结各地办案经验,通过典型案例来引领和推动国财国土领域工作开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二十大报告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增进民生福祉方面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包括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并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对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再次发布一批该领域典型案例,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完善国家治理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高度,指引各级检察机关做好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监督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守护人民群众家底,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顺利实施,助力构建国家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
2021年,党中央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国财国土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作了特别强调,并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7日,我们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提出实现国财国土领域市级检察院办案全覆盖的目标和具体要求。3月25日,我们又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工作视频督导会进行全面部署。近期,我们还派员赴有关省市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后续还会推出相关措施。下发《通知》和召开视频督导会之后,各地触动很大,普遍加大了办案力度。今年1-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国财领域案件7976件,同比上升59.65%;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457件,同比上升131.27%。
这次发布这批典型案例,是我们今年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系列举措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动员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国财国土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胸怀"国之大者",深刻认识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这两个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特点和办案规律,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提升办案质效,助力国财国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二、记者:从这批典型案例看,检察机关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什么特点?
胡卫列:这批典型案例共12个,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税、费、金、物流失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的欠缴土地出让收入、土地闲置、违规用地等问题,案件类型比较丰富,办案成效比较明显,也反映了当前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一些新情况和新特点:
一是围绕工作大局和民生热点问题,突出监督重点。近年来,国家在财税领域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等一批新税法,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追缴相关税款,并助力服务保障相关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检察机关针对耕地占用税征收过程中由于税收协助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非法占用耕地涉税信息未移送、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不健全、税收征管协同不足等问题,切实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独特效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履职,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加强税源管控,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秩序,建立健全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保、养老、低保、工伤等方面违规套取基金损害民利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扎实办理一个个具体案件,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江西省赣州市检察机关深挖违规诊疗中医疗保障基金流失的案件线索,果断立案调查,督促有关部门追回医保基金损失,并建议行政机关开展全面排查,进行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善于借助"外脑"补短板。国财国土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涉及经济、证券、会计、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隐蔽性强、专业性强,不同于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问题的可感可知,群众举报发现少,尤其需要创新、借力。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在办理涉税案件中,通过聘请专业审计师团队参与调查取证工作,弥补了专业领域知识技能储备不足的短板,提升了监督专业性和精准性,为检察机关有效督促税收征缴和防止国财流失提供了极大的助力。福建省惠安县检察院在办理个案基础上,与审计部门会签协作配合意见,并通过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方式促进机制进一步落实。据此,该县审计局定期向该院移送有关审计意见,该院从中发现大量有价值案件线索,督促追回国有财产损失13余亿元。
三是注重系统治理、诉源治理,体现检察监督智慧。国财国土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针对的是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的情形,反映的是相关领域监督制度或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这两个领域的案件政策性很强,有的是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求检察机关办案中树立全局观念、系统思维,灵活运用监督方式,寻求最佳办案效果。这批案例很多都有这个特点,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检察智慧。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检察机关对于水资源费改税新政推进中行政职能交叉,需多部门协作配合整改的公益难题,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作专题报告,厘清相关部门职责、提出解决问题对策,推动协同履职,既促进了当地水资源税收逐年增长,也赢得了相关行政机关的充分认同。
四是敢啃"硬骨头",强化法律监督刚性。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牵涉面广的案件,以及制发检察建议后仍不纠正的,检察机关迎难而上,跟进监督,必要时敢于提起诉讼,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公益保护。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针对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欠缴税款、违规支出土地出让收入等问题,用足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强化了法律监督的刚性。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检察院针对行政机关违规发放建设工程项目许可证,以及未及时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多个违法行为,在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仍怠于履职的情形下,依法对行政机关的多个违法行为一并起诉,并持续跟进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面整改,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三、记者: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
胡卫列:当前,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从全国看,工作开展还不平衡,有的地方对这两个领域办案工作重视不够,不想办、不敢办、不会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另外,国财国土领域线索
一是强化督促指导。通过持续加大对下督导力度,引导各地切实把政治建设融入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地把最高检党组有关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上级检察院要帮助下级院排除干扰和阻力,带头办理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市级院要发挥主体作用,年内实现国财国土领域全国市级检察院办案全覆盖,并领办、督办几起典型案件。我厅将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办案情况,加强业务运行态势分析,有针对性进行督导,对于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我们还要发布若干个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适时制定出台办理国财国土特定领域或特定类型案件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案件范围、监督重点、办案方式、具体要求等问题,进一步引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质效导向。国财国土这两个领域办案工作有其特殊性,我们特别强调要把质效放在优先位置,要求在有一定办案规模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办案质效。我们将着重引导各地把办理重大案件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和推进"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要举措。要求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引导各地通过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专项监督带动整体办案,不断增强监督质效。办案中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注重挖掘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可以以调研报告、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延伸办案效果,推动某一类事项、某一个行业、某一个领域的治理,完善国家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三是强化科技赋能。我们将深入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在办理国财国土领域案件中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释放数字检察对法律监督质效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既要运用走访、查账、问询等传统有效的办案方式,还要结合办案研究开发数字监督模型,把数字应用贯穿于相关类型案件的线索搜集、分析研判、调查取证等全过程,使之成为解决财税领域突出问题的破题关键。我们正在做这件事,而且个别地方已在办理涉偷逃税、骗取医保金等案件中运用数据赋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明显成效,时机成熟时将在更大层面上进行推广运用。
四是强化培训研究。针对这两个领域业务能力欠缺的突出问题,我们将引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实务培训,结合办案实践的重点、难点,邀请审计、税务、财政、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专业人士及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进行线上、线下授课,帮助一线办案人员解决一些办案实务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我们将组织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活动,把国财国土领域业务技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目的也是促进检察人员不断精研业务,提高专业办案能力。同时,我们将采取调研、课题、检学共建等方式,深入研究国财国土领域重要基础理论和实践问题,更加准确把握其职能特点和办案规律,逐步构建完善这两个领域的业务框架体系。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当前还有不少群众不了解检察机关还有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个别地方还存在对检察机关保护国财国土的法律监督工作存在不理解不支持现象,工作开展有难度。我们将适时适度加强这两个领域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检察机关保护国有财产、国有土地的作用和成效,提升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