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很多当事人为了尽快早日结束纠纷,早拿到赔偿款都,会选择与司机和解,可您知道什么时间,去哪里谈对您最有利么?您知道和解时各项赔偿款应当如何主张么?
和解的5个途径
1.双方自行和解
主动权在车主,受害人需要放弃一些利益,特别是后续治疗没保障。
2.申请交警处理
与上述自行和解是一样的。
3.保险公司和解
保险公司会站在车主一方,保险公司的赔偿原则是能少赔就少赔,能不赔就不赔。
4.委托律师和解
请选择有处理交通事故经验的律师,律师是分领域的。
5.法院起诉和解
和解不成就判决,法律文书直接生效,具有强制力。
和解经验
我多年的处理经验,总结了以下和解经验。
从我的经验来看,能够"和解"的案件,基本上都有这样的特点:车主方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护理费和住院的伙食费,并且为人和善,通情达理,而且在3个月内明确表示希望"和解",且向受害人提出了具体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如果遇到的车主没有上述行为,仍期望和他和解,基本上都是受害人一厢情愿的想法,很可能达不到和解的目的。
1.伤情轻微,构不成伤残等级的;
2.经过交警认定负全部责任的;
3.受害方也有责任,但是对方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的,可以就医疗费部分进行和解;
4.对方无保险,但是明确表示愿意赔偿的;
5.对方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希望高于法定赔偿标准进行和解的;
6.对方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官员、军车、出国、升职、婚外情);
上述6种情形,和解在多数情况下对我们受害人都是有利的,否则诉讼的结果可能还没有和解效果好。但在上述情形下,如果致害方拒绝和解,那就别无选择,只能诉讼。
1.住院期间车主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的;
2.车主单位是国有企业或者上市公司的;
3.伤情属于可评可不评,或者可高可低;
4.上有老(父母亲),下有小(未成年子女);
5.车主逃匿或者转移财产;
6.伤情严重,需要安装假肢,或者存在后遗症;
7.车主短期内(一年)没有财产赔偿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根据我们的经验,如果坚持选择和解,多数情况下,很可能会损失数额不菲的赔偿款。
在实践中,我们还碰到以下情况,希望受害人引以为戒:
情况1:受害人与车主未通过交警部门,私下和解金额为5万元(包括全部医药费),车主从保险公司那儿获得的赔偿额为7万元,车主因交通事故倒赚2万元。
情况2:受害人作出重大让步与车主签订和解协议,车主支付一部分款项后从此杳无音信,受害人损失较大。
情况3:受害人与车主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和解,未拿到钱就签字了,结果找不到车主,无法执行。
情况4:受害人与车主及保险公司和解,结果实际发生的后续医疗费用远远超过和解所得的赔偿金额,受害人最后只能倾家荡产。
情况5:受害人与车主和解,车主先支付了赔偿款,结果保险公司依据合同不赔,车主因此债务缠身。这种情况我们见得比较多,有些车主还是负责任,先给受害人赔了钱,结果保险公司说依据合同有逃逸或者酒后等行为,不予赔偿,结果车主也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