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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资深介绍: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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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

(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625元。

二、申请发放流程

学生或家长每年9月份向学校提出申请(未满16周岁学生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具体如下:

(一)家长申请

学生家长如实填写《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对信息填写的真实性做出个人承诺,所有监护人签字授权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提供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二)学校认定

一是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要留存评议工作记录,存档备查。

二是认定小组认定。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三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同样要留存认定工作记录。

(三)评审公示

学校资助工作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本校当年享受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初步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四)落实发放

生活补助由县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资助卡中(一般每年的5月和11月,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寒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6日

学生资助办公地点:寒亭区教育和体育局301室(民主街与幸福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咨询电话:72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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