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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资深发布: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每个人的宅基地面积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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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个粉丝在晓哥的文章评论区留言:“过了这么久都不发?”,晓哥当时就纳闷了,这位粉丝想叫晓哥发什么?于是我就问他:“发什么”?粉丝回答:“新的发展规划啊”。其实这位粉丝的心情晓哥非常理解,因为晓哥的心情和这位粉丝是一样的,都希望能看到更多关于天府新区发展的新消息,但是目前的形式来看耕地保护是大哥,所有新的规划都要等今年6月后,天府新区直管区各个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出炉后才会有大的进展。到时候是种地还是做其他的就都知晓了。

晓哥做这个头条号的初衷也是想将更多天府新区发展规划的消息传递给大家,当然晓哥并不是像其他自媒体一样,直接转发官媒的文章给你们看。晓哥觉得如果这样的话并没有任何的意义。晓哥的文章中都通常会有自己的观点,给你们分析更深层次的东西,而不是仅仅的复制粘贴停留在表面。如果你觉得晓哥说的没道理,你也可以直接跳过。当然这个账号的内容并不是仅仅停留在发布天府新区新的发展规划,同时晓哥也试图写一些略微有深度的话题,希望能引起你们的共鸣。

这个账号能做到今天离不开粉丝朋友们的点赞、收藏、关注、转发。你们知道晓哥做这个账号什么时候最开心吗?就是看到后台有未读消息的那一刻。感谢你们一路的耐心陪伴和等待,你们要相信晓哥有新的发展规划会及时更新的。

好了本期的题外话扯的有的远了,今天我们来说一期关于宅基地的话题。如果你是天府新区的原住民,那么宅基地这个东西你肯定拥有或者曾经拥有过的。那么什么是宅基地呢?晓哥再科普一下。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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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介绍好复杂喔,简单的理解就是你农村建房时,房子下面的那块地。但是注意《土地管理法》 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可以是你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地你只有使用权。

取得宅基地除了原来你祖上解放后传下来的只有三种方法: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根据晓哥的了解想在天府新区取得新的宅基地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宅基地上面原来的房子旧了、破了、不能满足居住需求了能不能修?答案是肯定能修的,但是如果你宅基地上的房子如果刚好处于拆迁区域(拆迁时间不能确定),那么你想新建可能就有的恼火了。就只有人等规划了。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太平街道一位网友关于自己在宅基地新建房的疑问。

太平街道桃源村国土空间规划

网友提问:

我家一户一宅唯一住房d级危房住房面积不足人均35平米原址重建为什么要乱卡区别对待提些无法律依据的理由卡我。

1、我家从2022年4月开始申请资料反复提交讨论公示,其他农户和我家的提交材料是不是一样的程序,申请表格怎么填写的?据我了解情况都没有我家先申请条件也没我家更符合政策提交材料也没我家多,但是为什么都审下来了,有的主体已经建成。我本组不远的农户基础也完成了,文件讨论公示那就请把其他人的申请资料公示出来。

2、太平镇街道是想农民住危房还是好房子?

3、农民这样批不下来那样批不下来因房屋安全问题造成的伤害损失谁来承担责任?

该位网友来自太平街道桃源村,目前太平街道乡村振兴都振兴到桃源村去了,晓哥还以为这里早就有规划,农民都搬进新房了。没想到还是和多年前一样,还是老房子,乡村振兴任重而道远啊!

官方回复:

经核实

一、依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成管统筹发[2020]94号)相关要求,经初步审核,您户审批要件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

1.申请内容相互矛盾问题。您户提交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上显示,原有建筑面积为一层、169㎡,申请建房类型为“原址翻建”,而原址翻建是指在原有基础上,拆除建筑物,依照原来的位置和原来建筑物面积,重新建筑新的建筑,与本表中“拟申请住房建筑面积300㎡、建筑层数两层、建筑高度8米(变更了原有层数、面积、高度,此类型属于改扩建)”内容完全不一致。

2.村、组意见不明确问题。申请表显示:村民小组意见“经小组议事会讨论一致建议该户到聚居点位异地建房,该户原址建房无意见。”;村民委员会意见“同意该小组意见。”村、组均未对是否同意你户原址修建,能否改变层数、增加面积等关键性事项表具明确意见。太平街道已要求桃源村委会按照村民组织法相关规定重新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并非小组议事会)和村议事会对您户建房申请进行集体讨论,并出具明确意见。

二、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乡、村规划区内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乡村规划,提出地块的规划条件;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规或乡村规划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由于您户申请对原有房屋(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高度、层数、面积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改变,而桃源村村庄规划(桃源归谷)对该地块规划条件未作相关表述,太平街道无法对你户的建房申请提供规划变更审查意见和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验收,因此建议您户申请原址翻建或维修加固,不改变原有证载内容。

天府新区甜品街道航拍

以前建房没这么多条条框框,还好晓哥家在2015年就建了房,不然现在就麻烦了。这种审批那种审批,这里盖章那里签字的烦都烦死了。关于官方回复的第一条晓哥实在是看不懂,桃源村的这位网友家原来的家是一层,面积是169㎡ (应该是以前的瓦房),现在人家想修两层的楼房,官方却说变更了原有层数。难不成把老屋拆了,再建一个一层的平房?这样住不下啊。

至于说该网友:拟申请住房建筑面积300㎡,晓哥想会不会他没搞懂什么叫建筑面积,把二层的面积也算上去去了。农村两层房子或者以上的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不至于有人觉得原来宅基地只有一百多平方,要修个三百多平方的房子政府能同意吧?

最后官方给去的建议是申请原址翻建或维修加固,不改变原有证载内容。官方好像回复了,但又好像没有回复。这位网友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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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哥想问一下如果晓哥之前的老宅基地加上猪圈有500个平方。(你们不要笑,加上猪圈和配房晓哥家还真有接近500个平方)那么晓哥现在新建房子的时候是可以建500个平方,还是人均30平方呢?答案当然是后者,但是如果是后者的话晓哥是不是又改变了原有证载内容?原来证上是500平方啊!家人们这不是个死循环吗?

哈哈哈,以上只是晓哥开的一个小玩笑,朋友们不要当真。一切解释权最终以官方为准!

对于宅基地这件事,其实我们大可不必纠结。你看城里住小区的人他们的房子也只有70年的产权,到期了还要交钱。我们农村的宅基地你从解放后你的爷爷辈那里到现在用了多少年?政府收过你一分钱没有?没有吧?我们就知足常乐吧!

这样的新农村住房真的漂亮

至于现在在宅基地建房的各种条条款款,晓哥说句良心话,只要不是那种要修个别墅庄园的没必要卡的那么死。农村多建新房是好事,有了房子才留的住人,非得要把人都往城市里面赶吗?

再说就从现而今眼目下看天府新区直管区太平、新兴、永兴大部分、籍田、万安一半区域,已无大拆大建的趋势了。以后要是在没人了,农村的地该怎么办?到时候只有上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