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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揭秘速递:武汉社会劳动保障网,社会劳动保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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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可以加班?加班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安排加班,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个人可分别领取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由企业与被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中断能补缴吗?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以事后追溯方式补缴中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参保人办理正常退休有哪些环节?档案预审需要哪些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待遇计算需要什么资料?


(1)参保人办理正常退休需提前3-6个月申请档案预审(无原国有、集体企业正式职工身份的人员无需预审档案)。


(2)预审完成且养老保险欠费全部缴费后,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手续。


(3)核定完成后,养老金于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五、哪些人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缴费标准是多少?


(1)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2)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


(3)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4)在试点阶段,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上限为12000元。


六、个人养老金与银行存款相比有什么区别?


(1)与银行存款相比,个人养老金在一定额度内有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而且对接个人养老金的投资产品都是经过遴选的合格产品,兼顾安全性和盈利性。


(2)个人养老金采取账户封闭管理,一般不允许提前支取。


七、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来汉,原有的职称可以继续使用吗?


流动来汉专技人员在原区域、原单位依照国家基本评价标准,经由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备案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所取得的职称,按程序进行确认或重新评审后,可在武汉市使用。


八、外地流动来汉专业技术人员如何办理职称确认或重新评审?


(1)流动来汉专技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原职称层级、系列(专业)一致的,经用人单位试用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原职称确认。


(2)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原职称系列(专业)不一致的,应按照湖北省跨系列职称同级转评的有关规定,在新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后,可申请原职称重新评审。


(3)流动来汉专技人员通过参加全国统考或全国范围统一评审,所取得的职称可在本市直接使用,不需进行确认或重新评审。


九、我市有哪些银行可以办理社保卡?


目前我市办理社会保障卡有10家合作银行,分别为:汉口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湖北银行。银行指定网点详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示公告“武汉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代办网点明细表”查阅,银行网点为即时领卡。


十、如何领电子社保卡?


持卡人可在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湖北12333公众号等渠道开通电子社保卡。


十一、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


(1)企业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驻鄂部队企业、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向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3)中央在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批复执行,并将批复文件、具体实施办法、涉及的工作岗位和人员报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十二、公司跨地区经营,外省总公司已获得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武汉分公司是否直接适用?


外省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已经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应将批准文书、具体实施办法、涉及的工作岗位和人员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未获得批准的,经企业授权后由分支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