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1月18日讯(记者 李淼)今天上午,济南市公租房小区西蒋峪正式办理入住。近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胜凯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电话,并通过12345短信平台与市民互动,就住房保障、房产登记、物业管理等方面工作与市民进行了沟通、交流。
公租房申请材料受理以后有五道程序
刘胜凯详细介绍了济南市公租房申请程序,他表示,公租房申请材料受理以后,将经过区住房保障部门初审、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批前公示、公示无异议资格核准、发放住房保障资格证五道程序。所有申请户申请材料全部审核、公示、核准结束后,将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公开摇号。
批前公示将根据审核进度分批进行,每周五下午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一批,大家可进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jnfg.gov.cn),在住房保障栏或通知公告栏找《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公示》,下载后即可查询。
公示的目的是接受社会监督,不代表公示家庭已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户,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资格证,申请人只要保证电话畅通即可。
全部申请户核准结束后,摇号分组信息将在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业务大厅和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jnfg.gov.cn)公示。
摇号分组信息公示结束后将在公证处监督下摇号排序,摇号不需要本人参加,摇号排序结果将在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业务大厅和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jnfg.gov.cn)公告,中号家庭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电话通知本人领取选房通知书。
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
济南市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家庭收入的不同实行“差别化租金”,共分四类六档。
市内六区低保家庭租金标准为0.8元/平方米/月,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且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家庭租金标准为1.6元/平方米/月,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且符合2012年度廉租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家庭租金标准为2.7元/平方米/月,济南户籍家庭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7824元(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济南户籍家庭且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389元(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其他申请人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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