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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资深发布:商业养老保险的意义,养老保险金并轨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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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养老保险金的并轨包含了两层意思;

一是由计划经济的养老保险金替代率制度,转为市场经济下的根据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和缴费指数来决定。众所周知,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一方面是职业终身制,即就是如果你成了“公家人”,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基本是终身制,子女还可以接班成为世袭制,从工资到老都是单位负责到底。二是退休后的养老金采取替代率的办法。随着国家整个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企业类型比较多,有外资的、有国企的、有私企的、有国有民营的;同时企业根据市场的变化,有它自身规律的生命周期,不可能永续存在。过去的养老保险制度很难适应改革开放的发展需要,所以养老保险制度改为按缴费年限和缴费比例指数挂钩的办法,以适用于各自类型的企业单位。

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算方法的统一。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来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先从最紧急需要的企业职工开始的,1997年彻底改变了原有由企业包办一切的退休养老制度,交由社保部门统一建账,用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代替过去的替代率计算办法,实现了适用于各种类型企业的统一养老制度。但这个时期,机关事业单位任然采取过去的老办法,由机关事业单位负责自己职工的退休养老金问题,采取替代率计算养老金的办法,一直到2014年国家才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将退休后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交由社保部门统一建账发放,办法由替代率制度逐步转到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金计算办法,并给予了十年过渡期。

养老保险金并轨的意义是计算方法的统一,不是结果的统一。从2024年10月1日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养老保险金计算办法归一,原计划经济时代的替代率计算养老保险金的办法退出历史舞台。虽然办法统一了,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和缴费比例指数的差异,养老保险金的差异任然会存在,并不是说并轨为了拉平养老保险金。

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由《社会保险法》决定的,其原则是代际传递、现收现付制度。依据其第十五条,实现多交多得、长交多得、不交不得。这是一种科学的制度,通过代际传递一方面保证了养老保险资金池的持续运作,另一方面考虑了货币贬值因素。并设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三个资金池,各自单独核算,不互相借用。

至于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差距问题。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并没有超国民待遇,这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基本跟社平工资持平,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费率标准缴纳社保费用。从这点出发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其它从业人员一样,靠工资养家糊口,并没有超国民待遇。另一方面,企业职工普遍按社平工资的60%缴纳社保费用,且受干部工人男女退休年龄不同,整体工作年限短,加之受2亿灵活就业人员的巨大拉低效应,才造成养老保险金平均水平差距一倍左右,在合理范围内,也是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要求。

综上所述,自媒体对养老保险金的纷纷扰扰,实质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型过程中,人们思想观念的差异,许多人还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养老金”思维,对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认知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