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意见:您好,感谢您致电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关于您反映的2013年生了二胎,计生办现在要求我罚款三万多,请问现在是否还需要罚款的问题,经向镇卫计办咨询,根据2017年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和第六章法律责任中的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县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课支配收入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其中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通知有关机构将其违法信息录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你的小孩出生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出生,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之前违反出生,按照计生条例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浦城县忠信镇人民政府于 2020-9-11 13: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