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分公司设立所需的资料
- 总公司的正、副本营业执照原件
- 总公司的副本营业执照复印件5份(盖章)
- 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份(盖章)
- 总公司的章程及章程修正案(总公司的工商局调取并盖章)
- 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 分公司的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 分公司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盖章)
- 分公司具体地址(实际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和产权复印件)
9、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线上设立,不需要线下填写资料)
注:1、分公司的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