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利彩票是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由国务院特许发行、依法销售的国家公益彩票。
福利彩票代销者应当遵纪守法,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根据彩票代销合同约定条款代理销售彩票,谨记并认真履行14项责任义务。
1. 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2. 彩票代销者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
3. 彩票代销证是彩票代销者代理销售彩票的合法资格证明,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4. 在彩票销售场所设置彩票销售标识,张贴警示标语,突出彩票的公益性。
5.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
6. 依法依规保护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
7. 应当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
8. 在兑奖有效期内,经验证确认后,应当按照中奖者要求及时兑付,不得拖延。
9. 不得违背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
10. 应当按照彩票代销合同的约定,向彩票销售机构交纳彩票投注专用设备押金或者保证金。
11. 不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12. 不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3. 不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14. 不得伪造、变造彩票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否则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