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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秘闻资讯:我们班好多男生日过我,防性侵安全教育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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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四五月份可以说是今年最黑暗的月份,不止有几起重大的刑事案件,还被爆料出几起高校老师性侵女学生案件。几起杀人案是国家的基层人员不作为或者偏袒一方所导致的,这样的案件国家通过可以严惩不作为或者充当保护伞的官员,从而还给民众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可是性侵学生的案件国家又怎么防范呢?

案例1: 小丽(化名)是成都中医药大学的一名女大学生,2018年9月就读于高校的临床医学院,其辅导员正是董老师。这位董老师经常以老师的身份找小丽聊天,用露骨的语言频繁暗示想和小丽发生亲密关系,但都被小丽委婉拒绝了。2022年1月3日晚上,董老师从北京休假回到成都,主动联系小丽要去小丽家喝酒,当遭到拒绝后,这位董老师向小丽表示,老师心情不好,陪我聊聊天都不行?

为了达到目的,这位董老师甚至还说,如果他图谋不轨,小丽可以到学校纪检举报他。善良且懦弱的小丽放弃了自己的坚持,同意董老师来自己的家中。

然而,小丽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一次的妥协,让她受到了最大的伤害。当小丽不胜酒力时,这位董老师露出了自己真实的面目。

他对小丽实施了不轨行为,小丽当时的状态根本无力反抗,她哭泣着求饶,但并没有让这位衣冠禽兽停止施暴。

案例2: 四川传媒学院雕塑系专业主任、青年雕塑家曾某超在校工作期间多次利用不正当手段引诱女学生发生关系,婚内出轨,被自己的结发妻子张女士实名举报。张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她在网上公开举报信后,收到了很多私信,有几位女生私信表示,她们之前也曾受到曾某超的性骚扰,并在被诱骗情况下与对方发生关系,并且提供了微信对话等证据,以此证明其确有引诱女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案例3: 郑州大学这所双一流大学的一名王姓教授则被一名女性曝光在11年前性侵还是16岁少女的她,根据这名女生的描述可以得知,这名教授不仅诱骗16岁的她发生关系,还导致她怀孕,并且后来还让她堕胎,并且这也直接导致了她无法怀孕,而有意思的是最终出面帮这名教授摆平这个女生和女生家长的,还是这名教授的妻子,他妻子企图用几千块钱解决这个事情。至少在女生这边的说法来看,这名教授及其妻子的行为着实相当荒诞,不过生活中这种荒诞确实在随时上演。

而最让人气愤的是下面这个案例

案例4: 河南原阳一初中学校的女孩小文(化名),在她15岁的时候上初一,那时候家里经济压力大,父母打算外出打工,于是将小文托付给家里的爷爷奶奶照看。

小文出落得落落大方,亭亭玉立,让人一看就心生怜爱,而且小文学习成绩好,是班里的语文课代表。除了学习,小文每天还要收齐同学们的作业,将作业交给班主任王老师。

一天下午放学后,小文收齐了作业本,来到王老师办公室,那时四周静悄悄的,王老师觉得时机来了,二话不说就脱了小文的衣服,把手伸进小文的衣服里。

小文心思单纯,哪里想得到在课堂上慈眉善目的王老师,竟然是这般禽兽不如的人。她吓坏了,拼命挣扎反抗,最后挣开了王老师的魔爪,冲出了办公室。然而不久后的一天放学,小文再一次遭到王老师的侵害。那天同学们陆陆续续离开教室回家去,小文也准备锁了教室门之后离开。

恍惚之间,有一双大手捂住了小文的嘴巴,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拖拽着进入了实验室。是王老师,他脱光了小文的衣服,任凭小文如何求饶都没心软,对小文进行了禽兽般的性侵。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那是什么原因会让本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他们变成学生的噩梦呢?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年。年龄段在30-50岁之间的教师往往因教龄长、资质高而具有很好的教学口碑和丰富的获奖经历,多数在家长的心中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德高望重的形象,以至于在此类群体中暴力侵害行为将变得更为隐蔽,因为在暴力侵害行为发生后,基于该年龄段主体的日常表现和优质形象,很难将暴力侵害行为与其联系在一起,导致此类群体一直呈现黑数高趋势。

第二: 老师实施性侵时,较少发生暴力虐待行为。在40份案例中,较少老师对学生性侵时采取直接的暴力虐待行为,例如殴打脚踢等。多数为诱劝学生,或者逐渐脱下学生衣裤进行性侵。主要是学生通常年龄较小,实施反抗的能力较弱,有时甚至无法反抗,所以行为人通常无需采取暴力虐待行为就能够实施犯罪行为。再者进行殴打等暴力行为举动较大,在学校教室、办公室等隐秘性较弱的场所施暴容易引起他人关注,被其他人发现,且殴打后容易在学生身上留下受伤痕迹,会增大回家之后伤情被发现的可能性。因此在教师对学生实施强奸犯罪中,暴力虐待行为出现较少。

老师实施犯罪行为时,与被害人形成恋爱关系。行为人错误引导,致使部分学生自愿与老师发生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甚至形成斯德哥尔摩模式的相处模式。老师与未成年甚至未满14周岁的学生发生性关系,无论在社会整体还是家长看来,都是难以接受的事情。但是在部分学生的视角中看来,自己并未被老师性侵害,发生性关系只是正常的男女恋爱关系。

第三: 本来是黑白分明的违法行为,在大学这座象牙塔里却被“导师”和“师生恋”的外衣伪装成了模糊不清的暧昧行为,以至于多数受侵害者不敢采取行动维权。被性侵者拒绝沉默,对校园性侵零容忍,校园性侵绝不是近年才发生的怪象,它源自在相对封闭的校园环境内导师对学生的“绝对管理权”,权利的膨胀致使导师不断“越界”。单是北航一案就可以追溯到12年前之久,试想而知,在这十二年间又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学生经历过性侵案件却不敢发声。

终上所述,要想真正杜绝校园性侵,通过法律规定一系列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防控体系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不仅要做到有责必究,还要完善预警和应对机制,如禁止教师在私人场合对学生进行单独谈话和辅导,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保护受害者,对性侵者进行监控等。绝不能因为其是学校老师,与学生有“师生情”或喜欢上学生“情不自禁”等借口而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