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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追踪解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费截止日期二零零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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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记者王玉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2023年度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2022年10月1日起开始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2022年12月31日为集中缴费期。

按照通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助,2022年12月31日前缴费,享受政府补助;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不享受政府补助。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度我市成年居民缴费标准为440元,学生儿童为340元。2023年1月1日后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所在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城乡居民两险推行个人自主申报模式缴纳,居民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微信、支付宝、邮储和银联商务聚合二维码、银联云闪付APP、爱山东APP、电子税务局等)、银行缴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银行移动终端(邮储银行POS、建行裕农通、农商行农金通)、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中心)等渠道进行自主缴费。

编辑: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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