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1开始,出生在四川成都的李文忠在家庭里制造各种事端。
他先是频繁家暴自己的妻子,之后更是重伤了来家里面劝架的父母。
更令人发指的是,他强奸了自己13岁的女儿,并致其怀孕。
面对警方的讯问,他却说:这是我自己家的事,我自己做主。
然而,也就是这样的恶魔,最后才仅仅被判了13年刑期。这到底是为什么?
此事说来话长,1960年出生在四川成都的李文忠是家里面的独生子。从小的溺爱让李文忠很快形成了好吃懒做的品性,渐渐的他的性格也变得格外的暴躁。
1990年,李文忠和妻子廖福珍结为夫妻。刚开始两个人在外人看来还算幸福,但是渐渐的李文忠便暴露了本性。
李文忠动不动就把妻子廖福珍从屋里面拉到院子里,进行殴打。
平时的交流基本都是通过谩骂开始的。李文忠还在对妻子廖福珍施暴中,找到了快感。
有一次李文忠因为妻子廖福珍没有及时做好饭,就把她揪着头发,推进了粪坑。
如果当时不是邻居发现,廖福珍就会淹死在粪池。
期间李文忠的父亲也知道自己儿子家暴的事,有一次他听说李文忠又在家打媳妇。
于是便想着去说说这个“逆子”,让其收敛一些。
没想到李文忠非但不听,反而是当着自己父亲的面,把廖福珍踩在地上。
他的父亲看不下去了,便想上去阻挠。却没想到,李文忠一脚自己父亲踹倒,然后拿起砍木柴的手斧把他父亲的两根手指给砍了下来。
用命令的语气对自己父亲说:你以后少管闲事。不然以后比这个后果更严重。
后来经检查,李文忠的父亲除了被砍断了两根手指外,还断了三根肋骨。
后来廖福珍实在无法李文忠的施暴,就想着找个机会逃走。
但是想到自己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需要照顾。于是选择了继续忍气吞声,没想到最终却遭更加残暴的对待。
李文忠故意把廖福珍所睡的床铺用锯子给锯倒。然后借此让年幼的女儿跟李文忠睡。
廖福珍觉得和李文忠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就是让她慢性死亡。
最终,廖福珍最终还是无法李文忠的“非人压迫”,选择了离家出走。
在廖福珍出走之后,李文忠便把自己的欲望发泄到自己13岁女儿身上。在廖福珍离家出走之后,李文忠这时候更加的肆无忌惮。
有一次,李文忠的母亲在回家途中,想去看看自己的孙女。李文忠的母亲还没有跨进院子的时候,就听见自己“孙女在嘶哑的喊叫”。
李文忠的母亲这时候赶紧往屋里跑去。一进屋,眼前的一幕让李文忠的老母亲差点瘫坐在地上。只见李文忠压在自己孙女身上,李文忠的母亲便想着把孙女给拉出来。
这时候李文忠起身从门后面拿出一根一米长的棍子,打在自己母亲的胳膊和头上。
最终,李文忠的母亲胳膊被当场打折,其母亲脑袋也没打出了脑震荡。
李文忠的父亲在得知李文忠对他母亲也下此毒手之后,想要找李文忠要个说法。
可怎想到,李文忠根本没有把他的父亲放在眼里。一顿毒打之后,李文忠的父亲最终由于伤心过度,残酷的现实让她喘不过气。
最终李文忠的父亲在自家的老树上吊死了。
在李文忠的父亲自杀之后,李文忠没有一丝一毫的伤心和难过。
反而是李文忠父亲的死,让李文忠倍感轻松。他心想终于没有“阻碍”了。
李文忠接下里所做的事,給一个13岁的女孩子心里留下了永久性的伤疤。
李文忠先是把女儿的床给拆除了,然后把女儿的床和自己的床并在一起。看起来好像是为了哄孩子睡觉,实际上李文忠是为了自己能更好的和“女儿接触”。
李文忠为了发泄自己的欲望,他会先用强迫的方式让自己女儿“乖乖就范”。
但是,在遭到拒绝和防抗后。他就直接用刀抵在自己女儿的脖子上,逼其与自己发生关系。
后来,李文忠的“变态行为”一周就要进行2-3次,这使得自己年幼的女儿后来被查处怀有身孕。
李文忠为了掩人耳目,就把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关在家里,不允许她和外人接触。
他把家里面的窗户都用胶带给封死。然后在卧室和院子大门上又重新添加了一把锁。
李文忠的女儿也就是在这样的窒息环境中又生活了九年之久。
期间,李文忠迫使自己的女儿两次流产。为了让外人没有察觉到女儿怀有身孕,李文忠会用木棍去击打自己女儿的肚子,还会逼女儿喝下自己酿的白酒和药酒。
企图来打掉女儿肚子里的孩子。
可后来有人在村子里看见李文忠对自己女儿,总是搂搂抱抱的。而且,还有的村民说,从李文忠家外过时,总能听见一声声的惨叫。
村民反映的情节也渐渐的在村子里不胫而走。后来面对村里人的质问,李文忠没有多言,只是经常拿着菜刀在村子里面转,以此来警告村里面的人少管闲事。
在李文忠女儿怀孕期间,李文忠并没有把自己女儿关禁闭。这也使得李文忠的女儿能见到自己生母。
李文忠的妻子离家出走了之后,因为担心自己女儿的生活。所以,就在离村子不远的地方盖了一间屋子。
后来,有一次李文忠的妻子借着回家拿东西的间隙,想看看自己女儿过得怎么样。
却没想到自己女儿已经怀有了身孕,而肚子确实她的亲生父亲搞大的。
李文忠的前妻有一时间无法面对这么残酷的现实,后来李文忠的妻子廖福珍变得有些自闭。渐渐的精神也开始变得不正常.
在1999年,李文忠的女儿在村民的帮助和支持下,最终把这个折磨了自己九年之久的“恶魔父亲”亲手送到了法院。
李文忠的女儿是在李文忠睡觉间隙,沿着村子的一侧跑到村委会的。
后来,这个女孩把李文忠侵犯自己的罪行进行了采集。
随后,也把这些罪行在法院上进行了公示。
李文忠的女儿在逃出“魔窟”之后,在警局,她一度想要轻生。
最后,还是民警将她給拦了下来。
当地警局迅速对李文忠进行了抓捕,面对警员的到来,李文忠一上来撒腿就跑。却没想到自己已是“瓮中之鳖”。
警方问及其父亲的死因时,李文忠却说:“我的父亲是因为高血压,在崖边自己摔死的”
到了庭审当天,李文忠的女儿很难迈过心里那个坎,于是就由李文忠的母亲代替出席。
最终,法院经经审理,认为李文忠涉嫌强奸妇女,李文忠强奸罪名成立。
但是,除此之外没有更多能证明李文忠恶行的证据。于是,法院最终也仅仅是給李文忠定了一个强奸罪名。
李文忠最终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法院对李文忠最终的判罚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几乎所有人都对法院最终的判罚结果持反对意见。
但是当时,必须接受的事实就是,李文忠的女儿没有拿出更多证据证明李文忠犯罪。
我们以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事件,发现李文忠自始至终一直都是在犯罪,或者在开始犯罪的路上。
我们不希望看到一个年幼的孩子就这么被糟蹋,也不希望这个社会上,再出现像李文忠女儿玲玲这样的悲剧。
一个家庭的悲剧,同样反射出一个社会体系的滞后。
如果不是当初李文忠的村子里村民的无视和旁边。也不会使得她的妻子被连续家暴,也不会使得李文忠的父亲最终在痛苦中自杀。
也不会让李文忠十几岁的女儿蒙受数年的屈辱。
我们的社会体系和法律体系都在不断的完善和进步,也只有这样,我们祖国的未来才会更加强茁壮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