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今日热点头条: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头朝东来脚朝西,睡觉必定要遭殃

阅读:

4月29日,河南南阳

一家企业发生大火

火势蔓延到隔壁家具厂车间

还引燃了附近的早餐店、汽车店

警方调查后发现

起火原因竟然是

该企业负责人

3分钟内12次点燃柳絮所致

当他发现火情后想去扑救

但为时已晚

所幸消防部门扑救及时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该企业负责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普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