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而告之:公积金不交or少交,违法!可追缴。
相信很多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缴纳的是当地最低公积金;甚至有些公司只交五险,不交公积金。
在职期间,咱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是,当你离职后,完全可以去把这笔钱追回来。
追缴完全有法可依,请参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通俗理解就是,如你的公司不给你交公积金,或者没有足额给你交,你都有权利公积金中心去申诉,而且这个申诉时效不受限制,除非公司注销。
各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但是基本上可以肯定的就是——都能成功追回。在小红书上看到过一则案例,有个女孩子追缴公积金,公司HR竟然怼她忘恩负义,把她气到半死。其实完全不用生气,直接把《公积金管理条例》丢给公司HR,再要battle,就和政府机关去battle。咱作为打工人,只是依法维权。
附上深圳的供参考:
深圳公积金中心
要准备的资料有: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工资银行流水明细
纳税明细(如不纳税,可不提供)
社保明细
如委托他人,需公证授权
一大笔银子啊,毕竟公积金可以提取,纯属自己的财产。哈哈哈,搞起来!
【写在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