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捷培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网络犯罪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律师
近期接到朋友咨询,他说他是一个私募基金类非法集资平台的业务员,公司已经爆雷,老板也被逮捕了,但是公安机关迟迟没有通知他到案配合调查,也没有对他本人采取强制措施,他也查找了很多案例,查询到很多案件只有老板或者其他主要责任人员被起诉,是不是代表他没事了?不会被起诉判刑?
实践中这种现象是比较常见的,公司爆雷后,老板或者其他主要领导被追究责任,但是办案机关一直没有对下面的业务员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只是叫他们去做了一次笔录就没再找过他们,但这并不代表没事了,我们也遇到过很多起案件中,一开始没有抓业务员,但是后面还是通知业务员过去配合调查,甚至直接逮捕。所以在这类案件中,业务员暂时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不代表就不会被追究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业务员的确不知道其推广的集资项目为非法集资,不构成共同犯罪,办案机关将其定性为证人,协助调查。
司法实践中,很多非法集资平台的业务员实际上也是受害人,虽然他们能够从推广的集资项目中获得提成、返点、好处费,但是依然有很多业务员是受到公司领导的欺骗,误认为其推广的集资项目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的合法集资项目,他们往往自己也投入了很多资金。
办案机关很可能在要求业务员到案做了一次笔录之后,便能够从相关证据判断出业务员确实不知情这一事实,很大可能办案机关就将这些业务员作为案件的证人,协助调查。
第二,业务员情节轻微,在侦查阶段便终止对其侦查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处理。
从这类案件的整体情况来看,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是老板或其他主要责任人员,基层的业务员实际上也只是按照公司的要求开展工作,有的公司甚至下达业绩指标,业绩不达标的需要被辞退,那么这种情况下,业务员为了获得工资收入,只能去推广这一项目,从这一角度来看,业务员的主观恶性较小。再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可能在业务员退赃退赔、认罪认罚后,办案机关认为业务员情节轻微,便不将业务员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业务员以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由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在相关网站上可以查询到大量这类案例)
第三,办案机关等主犯判完才视情况决定是否将业务员作为犯罪嫌疑人。
在部分案件中,办案机关把握不准这个案件是否最终会被定罪,定什么罪,情节如何,是应该适用取保还是逮捕还是其他强制措施,于是暂时没有处理下属员工,等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办案机关对法院的态度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之后,再决定对其他人员的处理方式。因此很多案件在主犯被判刑之后,下面的业务员也陆陆续续被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公众对于后续进展的关注度没有那么高,也会造成一种“只起诉了老板”这么一种错觉。
上述几种情况都是非法集资案件爆雷后中,业务员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如果你作为一个已经爆雷了的非法集资平台的业务员,暂时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又把握不准到底是什么原因,笔者建议最好还是寻找专业法律帮助,如果确实不存在非法集资的主观明知,便需要积极应对,避免被不当定罪;若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则需要通过一定方式,最大限度争取从轻处理。
(以上内容系广强律师事务所非法集资、网络犯罪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律师卢捷培对为什么在很多非法集资案件中,没有看到业务员被起诉判刑等相关问题整理归纳,希望对刑事辩护提供有益的帮助,欢迎广大同行提出批评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