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其所属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甲级资质的,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监理业务手册》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工程等方面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审核部门应当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条件和申请资质提供的资料审查核实。
申请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定期集中审批一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工程监理企业申请材料齐全后3个月内完成审批。由有关部门负责初审的,初审部门应当从收齐工程监理企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初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通知初审部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经专家评审合格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合格的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上公示。
四川兴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公路甲级监理资质的民营企业。公司一直深耕交通行业十六余年,通过全体监理的努力奋斗,公司已发展成为省内外知名监理企业。公司拥有全套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以规范、科学的管理,诚信、优质的服务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监理信誉。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施工监理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