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程皓楠 柯轲 罗颖
5月17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获悉,一女子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乘坐飞机,被警方处以罚款1000元。
湖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民警范升告诉记者,5月11日18时40分许,一名女子欲乘坐MU2640次航班,由武汉飞往成都,在天河机场航站楼A区16号安检经过安全检查时,身份证无法识别。安检人员检查发现,其涉嫌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遂送向航站区派出所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对其身份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系网上找人办理的假居民身份证。
“我们查询发现,假身份证上的照片、住址等信息和女子的真实信息基本相符,唯一的区别是年龄由1995年改成了1998年。”范升介绍,经询问,女子道出了实情。原来,女子此次出行是到外地找工作,她怕年龄太大不好找工作,于是在网上找人做了个假证,把年龄改小了3岁,没想到假证被安检人员识破。
女子被依法处罚
“女子不常乘坐交通工具,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使用假证所带来的后果,因此想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蒙混过关。”范升介绍,经过警务系统查询,女子没有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该所对该女子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收缴其使用的伪造的居民身份证。
湖北机场公安提醒,广大市民乘机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勿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乘机,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如遇到身份证丢失或者过期的情况,机场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可为广大旅客提供办理《临时乘机证明》的便民服务,旅客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自助办理电子民航临时乘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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