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年度综合所得,适用于2019年及以后取得的综合所得)
二、经营所得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0;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10500;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40500;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
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一)超过四千:
1.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1-20%)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
2.稿酬所得=收入*70%*(1-20%)
(二)未超四千:
1.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800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800元
2.稿酬所得=收入*70%-800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