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实事揭秘解答: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阅读:

新京报讯(记者徐美慧)11月4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指导规则》共有四章五十五条,分为总则、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指导监督四大章节,计划于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总则章节明确了《指导规则》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规定业主组织的基本概念、产生方式、决议效力以及职责分工等;业主大会章节对业主大会成立、召开、运行等阶段加以规范,规定筹备组的组成、运作、职责,规范业主大会成立、表决内容、表决权计算等。

业主委员会章节对业主委员会成立、履职等加以规范。规定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规范会议召开、工作机制、工作档案建立和保管等;指导监督章节规定了建立业主委员会培训制度等。

据了解,北京市住建委于2020年3月着手起草《指导规则》,其间共五次全面征求基层的意见建议。结合反馈的意见,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人员资格、备案刻章、公告公示的方式以及会议制度、表决权计算等基层关注的关键点进行完善。

2020年6月中旬,《指导规则》实践检验稿正式提交给基层实践检验。实践过程中,结合“12345”热线热点问题、信访难点问题及群众较为关注的重点问题,多次就产权车位面积是否计入表决面积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开展专题研讨,听取基层不同单位反馈,完善相关条款。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