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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热点报道: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保密知悉范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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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指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允许合法知悉的人员范围。准确、适当地确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确保国家秘密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并采取相应保密防护措施的重要前提。那么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又是怎么规定的?

⭐行为规范

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应当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工作需要原则。首先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应简单地把知悉国家秘密视作一种政治待遇,或者把行政级别作为确定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依据。二是最小化原则。机关、单位应当把知悉范围尽可能限定到具体人员。无法限定到具体人员的,应当限定到具体的知悉机关、单位。知悉范围之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知悉国家秘密内容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机关、单位负责人的批准权限,仅限于对本机关、本单位人员,而且要以工作需要为前提。对于原定密机关、单位明确要求不得扩大知悉范围的,知悉范围需要扩大时,应当征得原定密机关、单位的同意。

知悉范围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一是以主送和抄送的方式确定。主送和抄送单位或人员,实际上就是限定知悉的范围。这种方式主要以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类型的国家秘密载体为主。二是在载体上直接标注。例如,在下发的国家秘密文件的适当位置、注明文件的传达范围(如,此件传达至省、军级或地、师级)。三是以文字的方式通知,并在通知中直接限定知悉范围。对知悉范围作出变更调整的,要以直接通知的方式告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在机关、单位内部,知悉范围的告知方式可以采取文字告知和口头通知的方式,以口头通知方式告知的,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隐患提醒

严格限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确保国家秘密处于安全可控范围的重要保密防护措施。只有限定到具体人员,才能使国家秘密切实可控、可管,有利于采取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知悉范围表述不清楚、不明确,机关、单位就不能准确地限定到具体人员,从而导致知悉层级、知悉人员盲目扩大。一旦使国家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被不应知悉的人员知悉,就会造成国家秘密泄露。

⭐典型案例

2013 年 11月中旬,某政府机关有关领导干部秘书牛某,在参加某涉密会议时,向文件保管人员邱某索要 1份机密级会议材料。邱某明知牛某不在知悉范围内,但考虑其为秘书,不好得罪他,违规将会议材料交给对方。当晚,同事赵某给牛某发微信,打听会议信息。牛某未经考虑,直接将会议材料拍照发送过去,被赵某转发微信群,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牛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赵某开除公职处分,给予邱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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