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模式”的意义在于,50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可以顺延至70年,而不需要重新购买20年的土地使用权。(视觉中国/图)
因为延期成本很小或者为零,所以深圳并没有区别对待50年使用权年限的商品住宅。但无论是自动延期,还是补钱延期,50年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只能延续到70年。
“自动续期”的条件究竟是免费续期,还是须交费续期,交纳多少费用,是全国人民关注的大事。
2016年9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规土委”)发布公告称,即日起至2021 年12月31日,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全部土地确权和登记。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在土地管理模式方面曾做过许多探索、改革,不可避免也留下大量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目前不少土地权属关系混乱、复杂的局面。比如位于罗湖区人民南路和嘉宾路交会的国际商业大厦,就出现过同一幢楼有20、30、40、50年等四种土地使用权年限不一的房产证。
1981年,深圳特区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的先试先行地,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首次规定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同时规定了相应用途土地的使用年期,其中,工业用地年限为30年,商业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
深圳规土委在2016年6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此类特殊行政划拨用地总计78平方公里,占特区总面积395.81平方公里的约20%。
除了行政划拨土地外,1988年,《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出台实施,明确特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可采取协议、招标和公开拍卖三种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同样不得超过50年。
1995年9月,深圳市人大对《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11条进行了修改,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此后,深圳流入市场的居住用地使用权年限统一为70年。
在中国,居民拥有住宅的永久所有权,但是住宅下方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国家,居民只享有最长达70年的使用权。根据物权法,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的条件究竟是免费续期,还是须交费续期,以及交纳多少费用,是全国人民关注的大事。
2016年4月,温州首先触动了这根敏感的神经。当时,温州一批期限仅20年的老公房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温州市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土地证过期的,按照现在的基准地价乘以用地面积,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一位业主算了下,她一处总价不过100万的房产大概要补缴19万元土地出让金,一时间舆论哗然。
随后,国土资源部调研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温州调研指导,温州市国土局向媒体澄清,上述“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的说法是交流过程中发生的误会,温州正在研究但还没有出台相应政策,“最后怎么定,也不是我们这个层面能决定的”。此事再无下文。
深圳田贝地铁站附近的愉天小区,内有一批50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南方周末记者 李在磊/图)
无论自动顺延,还是补缴小额度地款,50年期土地延期都极为顺畅,但使用权年限最多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70年。
相较于温州的“无所适从”,深圳在特殊年限土地的续期问题上早早做出了政策探索。
自2015年深圳房价一路攀升,人们对土地到期问题也开始变得敏感。假如购置一套1980年代建造的老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仅为50年,客户则不得不考虑土地年期,因为只有二十余年土地使用权就将到期。
“50年产权的房子能不能买?土地到期后能不能续?”在深圳一家地产机构做政策研究的黄一萍,今年多次被客户问及这一问题。
2016年年初,深圳楼市开始领涨全国时,媒体便聚焦过这一问题。面对舆论关切,2016年4月,深圳规土委对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关规定进行公开说明:50年期土地使用权可以续期20年,至70年。
实际上,深圳对土地续期问题早有政策。2004年4月23日,深圳发布实施《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73号文”),规定特殊划拨土地可以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35%补缴标准续期。
具体的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一般为宗地公告基准地价乘以面积得出初始地价,再乘以修正后的年限系数与容积率系数,再乘以35%,最后得出业主需要缴纳的延期费用。
具体公告基准地价与年限系数、容积率系数,地段不同每个地块均不一致,市民可自行在深圳规土委官方网站上查询。
以福田区长城大厦某处居所所在的B215-0022宗地为例,其属于行政划拨用地,在办理延期手续时,按规定计收该房产延期20年的地价共44940元。而据市场价格推算,长城大厦该处房产的当时市值约645万元,因此,补交地价款仅为总房价的0.7%。
此外,深圳市还规定,1995年9月18日前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自动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70年),不用补交地价款,不须另签合同或换发房地产证。
黄一萍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因为延期成本很小或者为零,所以深圳房地产市场并没有区别对待50年使用权年限的商品住宅。
但无论是自动延期,还是补钱延期,50年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只能延续到70年。
“物权法里的相关规定是到期‘自动续期’,这是国家对土地价值权属问题的妥协式表达,留下了明显隐患,温州和深圳的案例就是这种法理漏洞的差异化代表作。”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在接受《深圳商报》采访时说,“显然,温州做法更保守和传统,深圳做法更开放和理性,迎合时代精神。总的方向,应该是深圳模式。”
还剩6年时间,深圳又将迎来一轮“土地到期后,房子怎么办”的考验。
在深圳市田贝地铁站附近一家链家门店做中介的韩非,对周边的二手房信息了如指掌。他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50年年限的住宅在深圳比比皆是,“罗湖、福田的老房子差不多都是。”他所在的门店橱窗就张贴着几条50年使用权年限的房产信息,同一小区内,因为土地使用权年限的不同,价格差别微乎其微。“就我知道的,还没有超过5万的。”韩非说。
付丽莉是深圳田贝四路愉天小区的业主,她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五年前,她动过卖掉该处房产的念头,挂单的时候被中介无意中提到50年土地年限的问题,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就去办理了土地延期手续。“开始以为事情很严重,谁知道花几十块钱手续费就搞掂了。”她说。
在深圳工作多年的80后女孩曾静,2015年3月底在南山区创业路贷款购置了一套总价三百余万元的二手房。在交易之前,房主、中介就明确告知她,该套房产土地使用权年限只有50年,但是可以免费延期到70年,所以丝毫没有降价出售的意愿。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能产生的最直接后果,是有可能影响到购房者的贷款年限。深圳房价较高,为了降低月供压力,购房者通常会选择30年还款期限。然而,深圳一些50年期的二手楼,已经居住二十多年,所剩土地使用权年限不足30年,造成购房者不能贷到30年期限的房贷。
曾静的房子延期不用补缴地价,但是使用权年限已经不到30年,最后她选择了20年的房贷期限。
一般而言,有卖房需求的业主,为了增加成交几率,会主动到土地部门延期。韩非就经手过大量此类情况的二手楼。他介绍,免费续期的二手楼价格几乎不受影响,需要补缴地价的二手楼,价格波动基本与补缴款持平。
与此类可续期的房屋不同,深圳市面上还有一些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的公寓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也是40年。韩非介绍,这批住宅的价格要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便宜很多,价差甚至达到三分之一。因为这批土地最高使用权年限是40年,不在可续期为70年使用权年限的政策之内。
深圳规土委公布的信息显示,从2004年发布73号文至2016年4月,规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所辖的罗湖、福田共办理719单续期申请(其他几个区由于涉及案例较少,暂未统计)。
73号文还规定,到期房地产不办理续期手续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消灭,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建造成本折旧补偿。
不过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目前已有因城市规划改变,不予办理续期的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无偿收回,但还没有出现过“拆房”的案例。
深圳规土委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对于1995年9月18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统一为居住用地使用权70年的土地。“至于满了70年后该怎么办,这将上升到国家层面,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细则才行。”
即便还未突破70年的土地大限,深圳的做法仍极具参考意义。深圳模式的意义在于,50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可以顺延至70年期,而不是公众所担心的,一定要重新购买20年的土地使用权。
然而,与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更迫在眉睫的,是40年的商业用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属于原划拨用地属性的深圳环宇大厦,用途为商业用地性质,土地使用年期为20年,2005年12月,业主深圳寰宇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补缴地价的方式,申请将环宇大厦土地使用权年限从20年延长至40年。这已经是通常情况下商业用地的最高年限。
但办理了延期之后,这处物业的土地使用权也将于2022年2月3日到期,这意味着还剩6年时间,深圳又将迎来一轮“土地到期后,房子怎么办”的考验。
(应受访者要求,黄一萍、曾静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