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品买卖的角度上来看,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因拆迁安置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其不仅受法律法规的约束,还受当地政策的限制。因此,在拆迁安置房交易中,其风险比购买商品房要大一些。那么买卖拆迁安置房都有哪些注意事项?下文律师就来说说有关拆迁安置房的问题。
一、安置房是否两证齐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进行上市交易需要具备完全产权。所谓完全产权也就是具备“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而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在市场上交易的。
二、安置房买卖常见问题
无论是哪种房屋的买卖,买卖合同至关重要!买卖合同中,除了要具备一般主要条款外,还需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后续纠纷。在此,建议买卖双方最好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签署合同。
1、有些情况下,安置房的所有权不只为一人享有,与其同样享有所有权的,法律上称为“共有人”。当共有人对安置房的分配出现异议时,可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以该安置房未经其书面同意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此,当您预备购买此类安置房时,需明确该房屋的合法权益人。
2、根据有关规定,一些为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因此在期限范围之内交易的此类商品房也存在法律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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