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本报讯 日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将实行特殊工种岗位信息备案制度,参保单位、政府双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各参保企业应于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对符合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下发填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表》,由企业汇总填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花名表》,由企业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劳动人事)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本企业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时间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
除此之外,企业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也可提前退休。(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