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现场百科盘点:离婚后儿子老弄我,哺乳期诉讼离婚期间男方强行带走孩子

阅读:

河北省保定市的张华(化名)和丈夫李樯(化名)是初中同学,2019年,在亲友的见证下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没多久,两人因为彩礼问题出现了矛盾。

张华说,结婚后李樯家里总是以各种理由向他们借钱,她认为这是在变相地要回彩礼钱。李樯却表示实际情况是张华偷偷把钱都给了娘家。除此之外,两人在性格和生活习惯上大不相同,经常因为琐碎的小事冷战。

2020年11月,女儿芳芳(化名)出生了,但孩子的到来并没有调和夫妻间越来越多的矛盾。张华觉得与其相互折磨不如早点了断,于是在2021年4月向丈夫提出离婚并开始分居。尚在哺乳期的芳芳跟着张华,由张华的母亲帮着看管。

随后,两人前往河北省定州市民政局申请离婚,没想到丈夫李樯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就反悔了,婚没有离成。更让张华没想到的是,2021年7月7日,张华的母亲带着芳芳在楼下遛弯儿,李樯和芳芳的奶奶突然出现,以带孩子去附近买吃的为由将芳芳抱走了。

张华的母亲在原地等待,可迟迟不见芳芳奶奶将孩子抱回来,她察觉出不对劲,赶紧四处寻找却不见孩子的踪影。

八个月的芳芳被强行抱走断了母乳,这让张华担心不已。

关于抱走孩子,张华和李樯各执一词。张华说,孩子被抱走后,她多次拨打丈夫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询问孩子的消息从没得到过回复,婆婆也将她的微信拉黑了,多次去李樯老家找孩子也一无所获。

李樯则表示,当天他们带孩子去买东西,回来后发现房子门锁换了,因为找不到张华和她的母亲,这才将孩子带走。 2021年7月20日,张华在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想通过离婚诉讼获得孩子抚养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间不存在根本矛盾,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同时,张华还向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婚内监护权纠纷诉讼。

2022年3月,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张华和李樯是合法夫妻,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虽然张华提供了聊天记录截图、通话录音、报警记录等,但没有证据证实李樯未抚养、保护好孩子,据此驳回了张华的诉讼请求。

张华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将案件上诉至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官发现,此案涉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分居后子女抚养争议问题,具有特殊性。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婚内监护权的行使并没有明确具体规定。

2022年5月20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李樯通过网络参加了庭审。庭审中,张华作为上诉人指出,李樯的行为剥夺了其作为孩子母亲的监护权,同时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李樯希望法院维持原判驳回张华的诉讼请求,孩子继续由他抚养。

庭审当天,法官没有当庭宣判,而是与合议庭成员认真研判案情。2022年7月13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被上诉人李樯及母亲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将上诉人张华与被上诉人李樯的婚生女芳芳送交上诉人张华,暂由上诉人张华直接抚养。被上诉人李樯每月最少可探望婚生女芳芳两次,每次探望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这起婚内监护权纠纷案件不仅对抢孩子、藏匿孩子的行为明确作出否定评价,还直接针对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作出裁判,在法院判决中是一次创新和突破。(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