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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观点讯息: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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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网5月26日讯(记者 张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5月26日,市司法局首次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39名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高举右拳,面向国旗、国徽庄严宣誓。

参加宣誓仪式的,是2016年1月以来市政府任命的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局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市司法局党委任命的处级领导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在庄严的国歌声中,他们身着正装,排成5列纵队,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庄严宣誓,郑重承诺。

参加宣誓的市教育矫治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谭红安表示,宣誓时自己非常激动,一定把宪法精神贯穿到工作当中,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参加宣誓的市司法局研究室主任彭华伟表示,宪法誓词言简意赅,对自己忠于党的事业、干好本职工作具有很强的警醒和激励作用。

担任监誓人的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希望宣誓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坚定信念、对党忠诚,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市政府和人力社保局日前专门出台有关规定,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在任命后应当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