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制变成认缴制后,企业注册门槛变低,除了企业数量逐年攀升之外,还有一个数量也一并增长,那就是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然而很多企业容易忽视当中带来的风险。今天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企业如何移出经营异常目录。
为什么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广州市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管理规则》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条件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满3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的信用监管部门(内设机构)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3年的,不得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依法符合信用修复的除外。
如何办理
申请人可通过登陆微信小程序“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更多业务”—“信用修复”—“企业、农专社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信用修复”进行办理。
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交上传材料,信用监管部门(内设机构)自收到商事主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消除经营异常状态)的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移出或不予移出决定。
提交材料清单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因年报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补报年报的截图(需显示企业名称)打印件。
2.因住所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提交在住所地经营的证明材料,如:在登记住所经营的,由属地市场监管所实地核实后,提交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出具的《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供《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多次变更经常场所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实地核查。
3.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提交已经更正的公示信息证明材料,如市场监督管理所出具的《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表》,另附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财务账册、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纳税情况、社保缴纳、补报的年度报告、更正后的年度报告等)。
4.因其他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提交已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如委托办理,提交信用修复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以上表格可以通过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或“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 微信小程序下载。
结语
很多当事人会轻视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后果,除了企业会被公示外,还会影响企业日后的招投标、企业及股东的商誉等等。所以如果企业确实因没营业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应尽快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我是你们戴着口罩眼镜起雾的小林律师,我们下期再见,拜了个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