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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之盾保护绿水青山

广西法院全方位打造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新格局

以法治之盾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用法治力量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6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广西高院副院长义芳在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广西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教育、民事审判的救济修复、行政审判的预防监督功能,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2022年,广西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040件,判处生态修复金7627万元,补种复绿45万平方米,增殖放流10万尾鱼苗。

惩防并举,生态复绿。广西法院坚持生态修复理念,探索构建“生态司法+绿色矫正”机制,以多样化替代性方式让被告人积极承担环境修复责任。陆川县人民法院发出广西首份《生态服务令》,要求犯失火罪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按质按量完成森林防火巡查任务,让“毁林人”变成“护林人”。坚持司法服务前移,开展环境资源诉源治理,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涠洲生态旅游法庭高效化解岛民、游客各类纠纷,打造“诉源治理+生态”的“涠洲经验”;柳州市柳北区法院针对管辖区域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多发的特点,设立生态环境资源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站。

建立漓江流域全方位司法协作机制,设立贺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省际联络站,构建“1+1+N”生态环境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广西法院持续深化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探索跨域司法协作,依法严厉打击涉水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2022年6月,广西高院与生态环境、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协调一致、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体系,形成依法惩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广西法院持续加强专业化建设,扎实推进广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凤山地质公园环境资源巡回法庭、邕江源·三江口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巡回法庭等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打造特色化环境资源法庭。截至2022年,广西法院共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或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262个,环境资源审判力量不断壮大。

用公正审判凝聚人心,以司法裁判引领风尚。广西法院注重培育典型案例,发挥重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梧州德润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不服环境行政处罚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环境资源年度典型案例;顾某宏诉防城港市渔政支队渔业行政处罚决定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据广西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蒋太仁介绍,此次发布的14个典型案例,涵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个类型,涉及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以及环境污染行政处罚纠纷等领域,集中体现了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鲜明特色、专业要求和功能作用。

下一步,广西法院将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履行好司法服务绿色发展的倡导者、践行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加强与广东、贵州、云南等周边省份的司法协作,加强与检察、环保行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环境污染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有机衔接,全方位打造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新格局,助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图文:吴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