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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秘闻消息:刑事案件开完庭等几天拿判决书,打官司一般需要几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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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快。

人们打官司,就是希望借助公权力的力量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法律是守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日益增长的法律意识,走到最后一道防线的人们越来越多,于是,最后一道防线有点拥堵。


我国法院审判制度是两审终审制,民事案件一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是3个月,不能延长,普通程序是6个月,经批准可延长;刑事案件,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时间最慢不能超过3个月,经批准可延长。但,很神奇的是,总能延长。


民商事案件通过网上立案或现场去法院立案交材料,首先收到的不一定是受理通知书,那一定就是诉前联调通知书,这意味着法院要先组织调解,1-3个月不等,可理解为为后端审判业务舒缓压力,移送审判完全在于法院案件量所决定的移送速度。虽然看来既然双方选择打官司就是无调解可能,法院这样不是多次一举?其实不然,我曾有个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是想退回权益金及要求违约金,对方是连锁品牌方,考虑到官司对他们的影响,在诉前联调阶段就积极与我当事人和解,最终成功,双方都未向法院支出一分钱,但是通过法院的调解员告知对方我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在法院调解员的组织下能平衡自己最大利益,早日和解平息纠纷就是双赢。


若是无法促成调解,就会移送审判庭正式立案,同时收到缴纳诉讼费通知单和受理通知书等其他法院文书,然后就是等待,等待法官排期开庭,这一等就不好说,也跟法院的案件量有关,从我今年办案的情况来看,大多在3个月左右。一审开完庭,就等判决。虽说有审限,但出判决的时候,你查阅审限,总是会在到期的时候自动延期,无论你怎么催法院,他们都可能无动于衷,我之前有个案件在二审,对方明显是拖时间,每周一个电话的催,律师催,当事人也催,当判决下来的时候回头一看大半年过去了。但催催还是有用的,我有个案件在中院的二审对另一个案件基层法院的一审有点关联性,一审法官让我催二审法官,我说,我可催不动,结果一周后二审判决就出来了,我告知一审法官,一审法官说他催的,所以,这就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催还是没啥用。


一审判决出来,若一方上诉就要移送二审,从今年7月份开始,就陆续听到同行说,要判后调,直到我的案件真的遭遇了所谓的判后调,这相当于上诉移送的时间官宣的拉长了。法院的调解员还是很认真的组织双方调解,用心良苦啊。从去年开始,深圳中院的大多数民商事案件就开始书面审,以前书面审是例外,如今是常态,即便是书面审,还得等个3-5个月,这就是案多人少的现状。


如果一个案件裁定再审,再发回重审,那上述路径可能再走一个轮回。老话说的好,正义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好事多磨,需要付出一点诉讼时间成本的心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