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一定要认真看,一个字都不能少。为什么这么说呢?可能很多人啊,都会忽略了一个特别重要的细节。那就是在法院开庭的过程中,法官会问双方当事人一些问题。而书记员会把这些问题,以及各方的回答记录在案,这就形成了法庭笔录。
那么当法庭结束之后呢?会有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让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那么有些人呢,由于经过了法庭的审理,无论是情绪还是心态,与开庭前相比都会发生变化。那经过开庭呢,可能这个时候会有些心烦意乱,也可能会有些别的事情要办。
反正是,法官让他在开庭笔录上签字的时候,基本上匆匆忙忙地看一下就签字了,还有呢根本不看就签字了。那么当然也有些当事人,会非常认真地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对记录的不符合自己意思的这种话语,都要要求改正。或者是,需要写明自己当时究竟说了什么。
这种当事人,那是非常理性的。他就会让自己的案子,在以后再进行审理的过程中,不至于出现笔录被改动的现象。或者是,出现一些笔录错误的现象。可是呢,很多人却没有这么理性。
我在接触一些当事人的时候啊,他们往往会拿着法庭的庭审笔录说:你看这些话不是我说的,FG造假,或者是对方找了关系造假,我没说过那样的话。
但是你在看他打印出来的那个庭审笔录的时候,我往往就问他:这是你签的字吗?这是你的手印吗?他说:对啊,是我签的字啊,是我的手印啊,可是话我不是那么说的。
那这个时候啊,我就要告诉他:你是不是并没有仔细认真地看庭审笔录啊?都说:是啊,我以为书记员记得就是我说的,所以我没有怎么看。或者说:这笔录还会有错吗?我没有怎么看。或者说:那他让我签我就签了。
可是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一旦这个笔录你签了,那就等于你承认了。在之后,你再说不是我表达的意思,或者是我说我没说过那样的话啊,这个时候就会非常的无力。
为什么会形成一些冤假错案呢?有些时候啊,可能是由于案外的因素造成的,但有一些呢就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因此,一旦遇到这种事情,那么难度啊就会相当相当的大。
所以,我想提醒咱们各位的是,一旦法庭开完庭了,让你签笔录的时候,你一定要一个字一个字地、认真地去看。但凡哪些话不是你表达的意思,你一定要在法庭要法官做出修正。否则,这个字一签下来,将来我们要想再打二审,或者是说我们打再审,那个时候,就是我刚才说的难度就非常大。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冤假错案系列】视频整理)